中選會已裁決 學者促速送交憲庭

2008-03-22 11:05:26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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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法政大學副校長巴立雅說,法律規定,中選會必須將所有已裁決的案件送交憲法法庭進行審理,但是目前中選會正在處理的大型案件眾多,因此才導致社會擔心執政黨在中選會裁決解散政黨前,先行宣布解散民會重新大選,以此來回避因政黨解散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巴立雅說,中選會正在審理關於泰國黨和中庸民主黨涉嫌違規參選的案件,如果罪名成立有可能同時解散兩政黨,而按照憲法第237(2)條款的規定,中選會的任何裁決結果都必須送交憲法法庭做出審核,等同於是否解散政黨的最後裁決權屬於憲法法庭。
  
因此中選會應該秉公調查之後,將調查結果和處罰議盡速送交給憲法法庭。最終無論是政黨是否被解散,都與中選會無關,也不會被指責為缺乏公正。巴立雅說,在法庭宣布是否解散政黨裁決前,執政黨有可能先行宣布解散民會而重新大選,這也是逃避懲處的一種有效方法,因為民力黨如果被宣布解散,本屆政府也將不復存在,包括黨魁在內的執委成員也會被禁止參政5年,只有黨內普通民代才可以另立新黨繼續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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