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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曼谷市政府發言人塔農昨天(26日)透露,曼谷市長阿披叻已簽署再請事假15天的請假單,並已交給內政部長察霖警上尉批准,而且要等到貪污調查委員會對他的調查完成後決定是否回來上班。
塔農表示,阿披叻第2次請事假截止日期為4月17日,當天之後是否回到市政府上班則還不確定,如果貪污調查委員會仍未調查完成對阿披叻的貪污指控問題,則阿披叻強調堅持暫停行使市長職務的立場,可能考慮使用其他的權益繼續請假。以作為新一代政治家的良好表率。他說,如果貪調會聽取阿披叻的說明後裁決他沒有犯錯誤,則阿披叻會回來上班。但如果貪調會堅持認為他在採購消防車案中涉嫌瀆職,則可能再次以某種行動展現政治家的風度。並強調,這並非在玩政治把戲。
塔農表示,阿披叻第2次請事假截止日期為4月17日,當天之後是否回到市政府上班則還不確定,如果貪污調查委員會仍未調查完成對阿披叻的貪污指控問題,則阿披叻強調堅持暫停行使市長職務的立場,可能考慮使用其他的權益繼續請假。以作為新一代政治家的良好表率。他說,如果貪調會聽取阿披叻的說明後裁決他沒有犯錯誤,則阿披叻會回來上班。但如果貪調會堅持認為他在採購消防車案中涉嫌瀆職,則可能再次以某種行動展現政治家的風度。並強調,這並非在玩政治把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