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委會辦高階經理人班 赴台免費上課

2008-04-11 23:51:12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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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僑務委員會為藉由討論國內外企業實務個案及研習管理各領域知識,在理論與實務交互印證下,引導海外僑商企業負責人或高階經理人能以系統動態的觀點來審慎分析現實情況,協助提升僑商企業家掌握經營脈動之能力及促進企業在當地之競爭力,特續辦「2008年高階經理人B班」。
 
1、參加對象:僑商實際在海外從事企業經營之企業負責人、高階主管或經理人。年齡為30歲以上,65歲(含)以下,嫻熟電腦PowerPoint 簡報,通曉中文,經駐外館處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遴選報名者,並以近兩年未曾參加僑務委員會經貿研習班者為優先。
 
2、舉辦時間:2008年5月21日(星期三)至30日(星期五)。5月21日上午報到、下午開訓,5月30日下午結訓及賦歸。5月25日(星期日)自由活動。
 
3、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4月24日止。
 
4、研習及住宿地點:以台北及嘉義為主。
 
5、研習課程內容:專業課程、專題演講指定課程、企業參訪暨經營實務講授、學員經驗交流等課程,課程預定表請向駐外館處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洽參。6、其他:
 
(1)僑務委員會負擔學員研習期間之學雜費、膳宿(不含週日之午、晚餐)及交通費用。
 
(2)學員自理部分:往返機票費;返台後,於報到日及結業日自行由機場往返報到(或研習)地點之交通費;其他個人費用。
 
(3)報名人員經僑務委員會核錄後,於報到時將委託承辦單位代收全程參加研習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於課程結束後無息發還,並由僑務委員會頒給結業證書。但研習期間請假時數累計達課程總時數5分之1以上或無故缺課者,除有正當理由且經僑務委員會同意者外,不予發還,並繳交國庫。倘不克參加研習時,務必於開訓前7天通知駐外館處轉知本會,以避免培訓資源浪費。
 
駐泰國代表處泰華文教服務中心主任劉淡紅表示:凡符合上述資格有意參加者,歡迎逕洽泰華文教中心蔡麗君小姐。
 
聯絡電話:02-6701789或02-6700200轉366分機,電傳:02-6701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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