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3中選委終審維持原判

2008-05-15 08:12:26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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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最高法院昨天對3名前任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做出終審裁決,維持初級法庭的原判罪名,判處前中選會3委員2年監禁以及剝奪政權10年。
 
最高法院昨天對前中選會3名委員包括瓦塔納、巴琳雅、威拉猜做出維持初級法庭原判的裁決,以瀆職罪分別判處3人2年監禁和剝奪政治權利10年,裁決書中表示3名前中選委員在選舉中犯有嚴重的違法行為,在2006年4月2日的全國大選中,非法准許泰發展黨和為國黨參選民代跨府跨區重復參選,來改變原泰愛泰黨在部分選區沒有競爭對手的局面,初級法庭做出的裁決為分別判處3人4年監禁,但經過最高法庭的審核,認為3名被告在做出違法行為前的確曾對國家做出不少貢獻,但在被推選為中選會委員之後,沒有肩負好自身的職責,反而導致政治危機更加嚴重,而被告所提出的辯解缺乏根據,因此做出裁決,判處前中選會3委員2監禁年並剝奪政治權利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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