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IPL:案子未決 69億罰款不提列

2008-05-29 04:45:39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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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去年,泰國拉差達法庭以非法炒股的罪名,判處泰國石化水泥(TPIPL)董事巴猜(廖漢渲)3年監禁。此外,TPIPL公司自身、連同廖漢渲、奇川及猜納頌等人累積被處以69億30萬銖的巨額罰款。
 
TPIPL於昨(28日)上報證交所,有關特別檢察官、特案廳、以及首席檢查官,對於69億銖巨額罰款的意見。這些意見認為,目前公司沒有壓力承擔罰款,直到該案件最終定案。
 
TPIPL之前就表示,只要非法炒股案還沒有最後判決,就不提列罰款儲備金。
 
目前只是初級法庭判決,已經向高級法庭上訴,估計需要1-2年。即使高法維持原判,TPIPL還將向大理院上訴。
 
今年首季,TPIPL盈利9億5,520.6萬銖,每股盈餘0.48銖。盈利年比多進帳1億8,647萬銖,攀升24.3%。刑事法庭曾向首席檢察官提出強迫執行判決的要求,TPIPL必須服從法律的判決。巨額罰款勢必影響TPIPL的財務狀況,如果支付這筆款項,相當於每股3.4銖。
 
年初時,TPIPL的股價還為7.85銖,但是受到69億銖巨額罰款判決的影響,股價起伏不定,TPIPL 28日僅收於6.9銖,降幅0.72%,交易價值3,136.4萬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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