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信持股案 素奈反被通緝

2008-06-06 07:52:06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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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特案廳長素奈被大城府警方發通緝令﹐但他多方尋求途徑拒捕。
 
【本報訊】前任司法部特別案件調查廳長素奈﹐由於調查前總理沙瑪隱瞞持有SC ASSET公司股份案件﹐日前被塔信反控「誹謗罪」﹐導致素奈被大城府警署通緝。素奈昨天表示暫時不向警方自首﹐並表示自己辦案是國家公務﹐警方怎能隨便申請通緝令。肅貪委會在素奈的要求下﹐昨天決定成立委員會調查此事。
 
素奈在沙瑪出任總理後﹐被調職去擔任防範和打擊政府部門內部貪污委員會秘書長﹐他前天被大城府警方通緝﹐而通緝令已獲得法院批准﹐警方可以隨時逮捕素奈。而素奈前天出國辦理公務回到曼谷機場﹐由軍方派人前往護送回家﹐使警方無法下手緝捕素奈。
 
素奈表示﹐他被塔信派律師指控在調查隱瞞持股案時﹐對塔信及家人進行誹謗罪﹐因向媒體公布案情﹐導致塔信名譽受損。素奈調查此案時擔任司法部特案廳廳長﹐屬於政府部長高層官員﹐被反控甚至被通緝是十分罕見的情況。警方指出﹐由於法院已簽發通緝令﹐警察只能按照通緝令逮捕素奈﹐否則就屬失職行為。而司法部長頌蓬則表示﹐此案屬個人行為。
 
國家肅貪委員會發言人甘納隆昨天表示﹐素奈已向國家肅貪會陳情﹐指出大城府警署沒有資格向法院申請通緝令﹐對此肅貪會已成立委員會調查警方是否有權申請通緝令。
 
此外﹐專門負責調查塔信貪污案件的「貪污調查委員會」昨天也接到國家警察總署打擊犯罪局的傳票﹐指貪污會被塔信指控誹謗﹐必須在本月10日前向警方報到﹐否則將被通緝。對此貪調會委員鄔隆表示﹐貪調會也是國家級調查部門﹐貪調會委員不會自警方報到﹐並決定向法院協調﹐如果法院收到通緝令申請﹐則將要求就地審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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