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調委員拒絕警方傳喚

2008-06-10 09:26:24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本報訊】貪污調查委員會發言人乃薩昨天(9日)表示,委員會決定不會按照警方的傳喚令前往警署接受調查,而是發函給國家警察總署長,審議下屬警官針對貪污調查委員會發出傳喚令的做法是否符合司法程序。並強調如果發展到法院接手此案,委員會願意說明以證明自己的清白。
 
乃薩說,貪污調查委員會主席乃南主持常委大會,會議決定致函給國家警察總署長,因為作為國家警察總署長,必須對屬下調查人員2次根據傳喚令通知貪污調查委員於今天前往警署,就SHIN公司法律小組控告貪污調查委員等12人誣陷毀壞名譽案進行說明的行為負責。
 
乃薩說,委員會派代表今天前往國家警察總署,以便確定警方調查人員的做法是否符合司法程序。與此同時還將大理院關於誣衊政府工作人員名譽罪名的裁決和報假案的材料等,一同送往國家警察總署,以便作為處理此事件的菜靠材料。所以從現在開始,一切都要看國家警察總署長的決定。委員會還決定就此事件再次致函全國所有法院,以便作為如果有人申請傳喚貪污調查委員會委員情況的審核依據。同時也致函律師公會,以便派遣律師處理該案。但這並不是申請特別保護權,而是希望一切都依照法律程序公平進行。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