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電纜導管弊案 貪調會交檢院

2008-06-14 15:43:58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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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貪污調查委員會委員披實昨天(13日)向最高檢察院移交素汪那普機場電纜導管工程貪污案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指塔信政府交通部長素里亞、交通部常務次長實素、曼谷新國際機場管理委員會、委員會主席、中間價格核定委員會及民間公司等21人存在瀆職和圍標行為。最高檢察院將在30天內決定是否向法院對違規提起訴訟。
 
貪污調查委員會委員披實昨天前往最高檢察院,向檢察院特別案件廳廳長移交素汪那普機場電纜導管工程貪污案調查報告文件,全部文件多達2大箱。貪污調查委員會調查報告認為塔信政府時期的交通部長素里亞、交通部常務次長實素、曼谷新國際機場管理委員會、委員會主席、中間價格核定委員會及民間公司等21人存在瀆職和圍標行為。已經違反了刑法第152條、第157條、第341條、第83條。招標管理條例第5條、第7跳、第10條和第11條。
 
最高檢察院特別案件廳長瑟訕說,最高檢察長猜甲盛已經下令成立工作小組委員會專門負責貪污調查委員會調查的貪污案件,由副總檢察長逸奈擔任小組委員會主席。
 
小組委員包括最高檢察院紀律委員安塔蓬、破產案管理廳長逸奈、第8區最高法院案件管理廳長南塔薩、最高檢察院秘書長素帕基、特別案件廳副廳長素塔提、經濟與自然資源案件管理廳副廳長素傑和特別案件廳第4特案檢察官乃翁擔任委員。
 
貪污調查委員會調查做出的調查結論是,當時擔任交通部長的素里亞存在嚴重的瀆職行為。而當時的交通部次長實素、曼谷新國際機場管理委員會主席、管理委員、中間價格審核委員會委員和設計人員則違反了刑法第152條、341條和83條,以及招標管理條例第5、7、10和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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