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委籲民盟和平示威
2008-06-20 04:34:36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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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席沙內昨天(19日)呼籲示威民眾以和平的方式進行示威。政府處理示威問題也應該依照憲法精神進行,不能使用武力鎮壓或者驅散示威者。建議廣大民眾從中學習和吸取經驗教訓,考慮問題要講究原則和起因因素。
沙內說,自己對當前各個組織的示威,特別是驅趕政府的示威活動,存在嚴重分歧和可能爆發衝突的情況。和平和禁止攜帶任何武器參加示威,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力,也是人權法規和國際法授予人民的權力。雖然政府是民選產生,但是政府的種種行為侵犯到人民的基本權益,或者違反憲法精神。比如從湄公河引水和修建攔水大壩工程,都是在沒有進行詳細研究的情況下倉促上馬,更沒有諮詢廣大民眾的意見。考帕威寒神廟申遺,不向廣大民眾公布相關材料和徵求意見等。
沙內說,自己對當前各個組織的示威,特別是驅趕政府的示威活動,存在嚴重分歧和可能爆發衝突的情況。和平和禁止攜帶任何武器參加示威,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力,也是人權法規和國際法授予人民的權力。雖然政府是民選產生,但是政府的種種行為侵犯到人民的基本權益,或者違反憲法精神。比如從湄公河引水和修建攔水大壩工程,都是在沒有進行詳細研究的情況下倉促上馬,更沒有諮詢廣大民眾的意見。考帕威寒神廟申遺,不向廣大民眾公布相關材料和徵求意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