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會館青少年華語演講賽 即起報名
2008-06-23 02:48:35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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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為提倡青少年學習華語文,營造泰華學校社會普遍使用華語文風氣,中華會館今年繼續舉辦全泰在學青少年華語演講比賽。張俊彬理事長,演講比賽籌委會主任委員陳水龍等召開了第1次籌備會議。張立明、林素華、余競文、陳鴻彰、黃振先、郭芳廷、李那隆、楊培文、曾蒙坤等連任籌委會委員,為此意義重大的教育活動竭力擘劃,訂下了詳盡比賽辦法,並期待全泰各課授華語文學校普遍參與。
比賽辦法如下:一、參賽資格:全泰學習華語文在學青少年均得報名參加。二、分組:共分6個組,包括1.大學組、2.高中組、3.初中組、4.小學組、5.台商及大陸人士子女高中組、6.台商及大陸人士子女初中組。(報名以在學年級分組。各組報名人數未達10人,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組比賽)。
三、演講題目如下:1.大學組─世界能源危機因應之道;2.高中組─人間有愛;3.初中組─如何孝順父母;4.小學組─假如我是… (台商及大陸人士子女高中、初中組之講題與上同)。
四、演講時間規定:1.大學組、高中組:5分鐘。具體規則如下:(1)講到4分半鐘時舉紅牌示警,使參賽者警覺到結束尚有半分鐘時間。(2)在4分半鐘前或5分鐘後結束均予扣分。2.初中組、小學組:3分鐘。具體規則如下:(1)講到2分半鐘時舉紅牌示警,使參賽者警覺到結束尚有半分鐘時間。(2)在2分半鐘前或3分鐘後結束均予扣分。
五、比賽評分標準:內容30%、儀態20%、咬字發音25%、音調25%。
六、比賽地點:中華會館。
七、比賽日期:9月13、14日(下午1時開始);初賽、決賽分2天兩次完成,決賽後各組選出冠、亞、季軍及優勝給予獎勵。
八、獎勵辦法: 1.冠軍:獎金5000銖及頒給獎牌。2.亞軍:獎金4000銖及頒給獎牌。3.季軍:獎金3000銖及頒給獎牌。4.優勝2名:獎金1000銖及頒給獎牌。5.得獎學生、學校予登報表揚。
九、報名時間:即日起至8月31日止。
十、報名參加演講比賽者,請攜帶在學證明書及戶籍副本。
十一、報名地點:曼谷拉瑪四路沙攀庫巷52號泰國中華會館辦公室(52 SOI SAPAN KU, RAMA 4 ROAD,TOONG MAHAMEK, SATHORN, BANGKOK 10120)﹐電話:0-22861782, 0-26797137-9轉109吳小姐﹐傳真:0-22871518 。
比賽辦法如下:一、參賽資格:全泰學習華語文在學青少年均得報名參加。二、分組:共分6個組,包括1.大學組、2.高中組、3.初中組、4.小學組、5.台商及大陸人士子女高中組、6.台商及大陸人士子女初中組。(報名以在學年級分組。各組報名人數未達10人,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組比賽)。
三、演講題目如下:1.大學組─世界能源危機因應之道;2.高中組─人間有愛;3.初中組─如何孝順父母;4.小學組─假如我是… (台商及大陸人士子女高中、初中組之講題與上同)。
四、演講時間規定:1.大學組、高中組:5分鐘。具體規則如下:(1)講到4分半鐘時舉紅牌示警,使參賽者警覺到結束尚有半分鐘時間。(2)在4分半鐘前或5分鐘後結束均予扣分。2.初中組、小學組:3分鐘。具體規則如下:(1)講到2分半鐘時舉紅牌示警,使參賽者警覺到結束尚有半分鐘時間。(2)在2分半鐘前或3分鐘後結束均予扣分。
五、比賽評分標準:內容30%、儀態20%、咬字發音25%、音調25%。
六、比賽地點:中華會館。
七、比賽日期:9月13、14日(下午1時開始);初賽、決賽分2天兩次完成,決賽後各組選出冠、亞、季軍及優勝給予獎勵。
八、獎勵辦法: 1.冠軍:獎金5000銖及頒給獎牌。2.亞軍:獎金4000銖及頒給獎牌。3.季軍:獎金3000銖及頒給獎牌。4.優勝2名:獎金1000銖及頒給獎牌。5.得獎學生、學校予登報表揚。
九、報名時間:即日起至8月31日止。
十、報名參加演講比賽者,請攜帶在學證明書及戶籍副本。
十一、報名地點:曼谷拉瑪四路沙攀庫巷52號泰國中華會館辦公室(52 SOI SAPAN KU, RAMA 4 ROAD,TOONG MAHAMEK, SATHORN, BANGKOK 10120)﹐電話:0-22861782, 0-26797137-9轉109吳小姐﹐傳真:0-22871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