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秘書長報案 盼警方法辦塔信律師

2008-06-27 03:39:13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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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大理院秘書長阿南昨天(26日)前往曼谷差納頌坎警署報案,要求警方法辦塔信律師及會計,罪名是賄賂政府工作人員。此案的有效追溯期為5年。
 
阿南說,他受大理院指派前往警署報案,要求依照刑法第144條追究塔信律師披奇和塔納以及會計素帕詩小姐3人的刑事責任。自己作為賄賂案的審判法官,在法庭作出判決後直職責也就完成。下一步的工作是由大理院秘書處依法追究3名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大理院副秘書長素拉鄔說,秘書長通知辦事處依照法庭管理條例第8條,由秘書長負責處理與外界的接洽工作,並可以授權指定他人代替自己的工作。所以披匿秘書長授權大理院辦事處主任納察小姐前往警署報警,指控3律師賄賂政府工作人員,並提交最高檢察院向法院對3被告提起訴訟。
 
而大理院簽署逮捕令緝拿塔納律師,將交由差納頌坎警署負責處理,一旦發現嫌疑人即可緝拿歸案。因為法庭已經就此賄賂案件作出判決,所以嫌疑人緝拿歸案以後就會被送到特別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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