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判決 民盟須讓路和停用揚聲器

2008-07-01 03:34:45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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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曼谷叻差拉路民事法庭昨天(30日)對1所學校教師和家長控告民主聯盟案作出裁決,下令民盟讓出交通路面﹐不得在白天封路﹐而且禁止使用揚聲器。民盟決定今天派律師向法庭提出上訴﹐強調有必要封鎖國務院前馬路進行示威。
 
由於民盟本月20日起進駐國務院前馬路進行封路集會示威﹐向國務院內喊話要求沙瑪總理下台﹐而此舉影響到彭世洛路周邊多所學校正常上課。國務院前的叻威尼學校10名教師和學生家長上周向民事法庭控告民盟﹐並要求採取「暫時保護令」﹐勒令民盟讓出街道路面讓車輛正常行駛﹐而且不准使用揚聲器影響學校正常上課﹐該要求昨天獲得民事法庭批准。
 
該案被告人包括針隆少將在內的6位民盟領袖,民事法庭方面表示,由於民盟將抗議集會地點轉至國務院,並且在周邊地區佔據了包括五馬路和彭世洛路的部分路段,加上在集會現場使用高音喇叭進行演講,導致學校受到嚴重影響,因此下令周一至周五的從上午7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禁止封鎖該段馬路﹐並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法庭的裁決立即生效。
 
民聯律師素哇昨天表示,民盟將按照法院的命令執行﹐從今天起不封鎖交通和暫停使用揚聲器﹐但法庭並沒有禁止民盟示威﹐所以民盟將繼續示威﹐而且今天上午將再呈文請求民事法庭撤銷「臨時保護令」﹐並說明封路示威的必要性。
 
素哇說,民盟示威活動如果不封閉道路的話,整個示威活動的秩序將變得難以管理,甚至可能出現反獨裁組織傷害參加民盟示威活動的民眾。他說,雖然法庭的裁決立即生效,但是法庭必須將裁決書送達民盟6領導人手中,但是現在並沒有裁決結果通知,所以可以看作是民盟6領導人還不算知道法庭的裁決,因此可以繼續進行示威活動。如果法庭決定同意民盟的請求對此案進行緊急審理,民盟就會遵照法庭的裁決執行。但是目前還沒有接到裁決通知。而且在此前的審理過程中,只向原告方面了解情況,使得被告方失去辯解的機會。此外,民盟在此前的示威活動中都很平靜,有專門的人負責清理垃圾,特別是擴音器問題,民盟已經將擴音器的方向轉向國務院一方。
 
叻威匿學校的教師挽塔蘭女士說,她和學生家長對民事法庭的裁決結果感到滿意,並感謝法庭幫助解決該學校所面臨的問題。同時也要感謝全國給予自己支持的所有教師。教師作為學生的第2家長,能夠讓學生們的正常上課不受到干預,就已經很開心了。同時,必須強調這不是反對民盟示威活動,而且根據合法權益解決所面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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