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上訴盼恢復封路 法庭今裁決
2008-07-02 03:41:35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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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聯盟昨天從上午7時半起開放國務院前彭世洛路交通﹐學生和車輛可以使用這條路進入學校﹐但下午4時半後民盟立即恢復封鎖交通。【本報訊】民主聯盟領導人針隆少將昨天(1日)向民事法庭說明封閉道路的必要性,指目的是為了保障示威民眾的安全。而且在教師和學生家長向民事法庭控訴前,已經就交通和擴音器問題,與附近學校負責人進行溝通協商。民事法庭下令當事人今天下午2時聽候裁決,強調暫時命令並不是下令拆除民盟演講台,也不是禁止示威活動。但是禁止頌提發表誣衊塔信的言論。
針隆少將昨天向民事法庭說明民盟示威情況,他表示,民盟是根據憲法第70條維護國家、宗教和皇室。38天的示威活動一直都保持平靜,沒有暴力行為,示威民眾不得攜帶任何武器,演講過程中也不曾使用不雅言辭。而發動示威活動的原因是民力黨主導的政府要對憲法第237條和第309條進行修改,以阻礙獨立機構對塔信進行調查、逃避該黨面臨解散處罰及恢復111名前泰愛泰黨執委參政權。
針隆少將說,民盟之所以封閉道路,目的是保障示威民眾的安全。因為有反獨裁組織的人企圖傷害參加民盟示威活動民眾。此前民盟在五馬路瑪卡汪橋集會時,曾短暫讓道供公共汽車通過,結果就有反獨裁組織人士企圖進入集會場地製造混亂,所以民盟眾了保障參加示威活動民眾的安全,不得不封閉附近的道路。泰國歷史上從來就沒有在國會上解決國家局勢的先例,所以只能通過民眾示威的辦法來加以解決。而向法庭起訴要求民盟開放交通,就意味著讓民盟停止示威活動。
民盟領導人披樸說,民盟發動的示威或者遊行活動,一直都顧及到對各方造成的影響。在國務院前面的示威活動,早在學校老師和學生家長到法庭控告民盟前,民盟就與附近學校的負責人溝通協商,以便將對學校的影響減至最低。下令關閉靠近學校的擴音器。而開放道路公學校學生上下課通行,自己表示這麼做可能有危險,所以2所學校的負責人都表示能夠理解。與此同時,民盟也與曼谷市公共交通運營公司協商,希望途徑示威活動的公共汽車改道繞行,以便緩解交通阻塞情況。
民事法庭決定今天下午2時對此案進行審判,並表示裁決命令並不是要求民盟拆除演講台,或者禁止民盟示威活動。法庭不希望整個事件引起大家的關注,而是秉公進行審理判決。法庭的判決肯定會出現1方滿意,另外1方不滿的情況。但是不管任何1方,如果對民事法庭的判決結果不滿,可以依照司法程序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