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乍曼逃稅案 刑庭今宣布判決日期
2008-07-04 04:09:46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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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最高刑事法庭將於今天宣布有關前總理塔信夫人逃稅7.38億銖案件的最終判決日期。
據悉,法庭方面已經發出第1149/2550號通知文件,要求前SHIN集團執行董事班魄,塔信夫人波乍曼女士以及私人秘書甘乍娜帕3名被告於4日上午到庭,就SHIN集團公司轉股過程中涉嫌逃稅7.38億銖的案件聽取最終裁決的具體時間。3名被告分別在該案中涉及逃稅、偽造文件、欺詐等指控內容,分別違反了刑事法第37(1、2)和83與89條款內容。
最高刑事法庭5月30日已經錄取完了最後1名證人的口供,針對貪調會是否有權做出起訴方的問題,憲法法庭已經做出了裁決,確認貪調會有權提出該項起訴。按照法律規定,3名被告今天不必親自上庭,但在此案最終的判決日期時必須到庭。
據悉,法庭方面已經發出第1149/2550號通知文件,要求前SHIN集團執行董事班魄,塔信夫人波乍曼女士以及私人秘書甘乍娜帕3名被告於4日上午到庭,就SHIN集團公司轉股過程中涉嫌逃稅7.38億銖的案件聽取最終裁決的具體時間。3名被告分別在該案中涉及逃稅、偽造文件、欺詐等指控內容,分別違反了刑事法第37(1、2)和83與89條款內容。
最高刑事法庭5月30日已經錄取完了最後1名證人的口供,針對貪調會是否有權做出起訴方的問題,憲法法庭已經做出了裁決,確認貪調會有權提出該項起訴。按照法律規定,3名被告今天不必親自上庭,但在此案最終的判決日期時必須到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