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即日起報名
2008-07-05 04:06:08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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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為培養海外青年獲得實用知識與生產技能,發展農、工、商事業,促進當地繁榮,特會同教育部合辦第28期「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即日起招生,下(8)月31日截止報名,受訓及實習時間為2009年3月至2010年12月。有關訓練科別及規定如下:
訓練科別,包括景觀室內設計、幼兒保育、新娘秘書、海洋休閒管理、烘焙、數位媒体設計、大眾傳播、烘焙暨餐旅管理、資訊網路技術、多媒体製作與網路應用、資訊與網路管理、機械技術、觀光暨餐旅管理、美容美髮造型設計、廚藝與餐廳管理、餐飲管理與麵食點心(餡料)製作、幼兒教育、廚藝與餐飲技術訓練、車輛工程、水產養殖、電腦影像設計應用商場、木材加工暨家具設計、食品與生物技術。
符合下列各款資格者得申請,至額滿為止。在海外出生且已取得當地公民權或永久居留權之華裔青年,或自台出境所持中華民國護照已加簽“僑居身份”者。 高2肄業以上,(含英制中學5年級肄業)年齡40歲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後出生)之華僑及華裔男女青年,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學歷程度合於申請各科資格者。 能講華語並具有中文筆記能力者。
申請地點:泰國中華會館, 地址:52 Soi Sapan Ku, Rama 4 Road, Tong Mahamek, Bangkok 10120。電話:0-2679-7137-9,0-2286-1782,0-2287-3382,0-2287-3874,傳真:0-2287-1518。繳交文件有:1.申請表一式二份,各貼最近6個月內脫帽照片2吋正面半身照片一張。2.海外學生基本資料卡及切結書各一份。3.繳交當地居留證件或身份證,如係國內出生後移居國外者,另繳交中華民國護照影本(含已辦理僑居身分加簽頁)。泰國地區需另繳交華裔証明文件及國民身份證明文件。4.畢(肄)業証書及三年成績單影本。(所有証件若非中英文,均須翻譯成英文,經泰國外交部及國府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証。)
申請表、基本資料卡及切結書均需詳實填寫、姓名、祖籍及出生日期需與僑居證、學歷証件所載及戶口名簿相符。
訓練科別,包括景觀室內設計、幼兒保育、新娘秘書、海洋休閒管理、烘焙、數位媒体設計、大眾傳播、烘焙暨餐旅管理、資訊網路技術、多媒体製作與網路應用、資訊與網路管理、機械技術、觀光暨餐旅管理、美容美髮造型設計、廚藝與餐廳管理、餐飲管理與麵食點心(餡料)製作、幼兒教育、廚藝與餐飲技術訓練、車輛工程、水產養殖、電腦影像設計應用商場、木材加工暨家具設計、食品與生物技術。
符合下列各款資格者得申請,至額滿為止。在海外出生且已取得當地公民權或永久居留權之華裔青年,或自台出境所持中華民國護照已加簽“僑居身份”者。 高2肄業以上,(含英制中學5年級肄業)年齡40歲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後出生)之華僑及華裔男女青年,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學歷程度合於申請各科資格者。 能講華語並具有中文筆記能力者。
申請地點:泰國中華會館, 地址:52 Soi Sapan Ku, Rama 4 Road, Tong Mahamek, Bangkok 10120。電話:0-2679-7137-9,0-2286-1782,0-2287-3382,0-2287-3874,傳真:0-2287-1518。繳交文件有:1.申請表一式二份,各貼最近6個月內脫帽照片2吋正面半身照片一張。2.海外學生基本資料卡及切結書各一份。3.繳交當地居留證件或身份證,如係國內出生後移居國外者,另繳交中華民國護照影本(含已辦理僑居身分加簽頁)。泰國地區需另繳交華裔証明文件及國民身份證明文件。4.畢(肄)業証書及三年成績單影本。(所有証件若非中英文,均須翻譯成英文,經泰國外交部及國府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証。)
申請表、基本資料卡及切結書均需詳實填寫、姓名、祖籍及出生日期需與僑居證、學歷証件所載及戶口名簿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