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3個問題」有辱民代尊嚴
2008-07-16 08:27:41 作者:cougar6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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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民力黨民代素廷昨天(15日)表示,對憲法法庭法官乍蘭關於修憲的「3個問題」非常不滿。指如果乍蘭法官不對所講的話作出明確的解釋,將追究其侮辱立法人員的刑事責任。並準備向民會議長提案對乍蘭進行譴責。如果民會議長放任不管的話,必須對此負責。
民會國營企業、機構和基金組織管理委員會主席素廷說,憲法法庭法官乍蘭前天提出3個問題﹕「該不該讓罪犯修訂刑法、該不該讓賄選者制訂選舉規則﹑該不該讓有邪念者修憲」,這是非常不妥的發言,根本就是侮辱民代和立法機構的尊嚴,也就是侮辱廣大選民。國家在這2年當中,管理權被政變者所掌握,並按照政變者的意願制定法律法規,目的是為了謀求權利的延續,或者獲得權利權。這樣的做法和強盜的行為沒有什麼不同。
素廷說,按照國家標準,應該避免讓制定法律的人士擔任審判官。但是泰國的今天卻有大量制定法律的人士出任法官,有些人甚至擁有3個職務。乍蘭作為法律學者,曾經教過書,不知道為什麼居然連這樣的常識都不清楚。如果清楚國際標準,居然還去當法官,不知道以後怎麼去教導自己的學生。
如果是自己的話,肯定不敢面對社會。自己不清楚乍蘭所指的政治家是誰?但是如果是指民代的話,自己要明確告訴乍蘭法官,民代是廣大選民投票選出來的,目的就是為了修憲。但是修憲的使命卻遭到百般的阻攔。所以自己將和民會議長乃猜就此問題進行協商,因為自己對乍蘭的講話非常不滿。不管怎樣,將進一步了解乍蘭講話的真實內容,以便考慮下一步如何去做。如果民會議長放任不管的話,就必須對此負責。民力黨民代匿實說,諸多民代對乍蘭的講話都感到不滿,因為乍蘭是憲法法庭的法官,這樣站邊的行為與法官的身份完全不符。因為法官必須保持中立。
民會國營企業、機構和基金組織管理委員會主席素廷說,憲法法庭法官乍蘭前天提出3個問題﹕「該不該讓罪犯修訂刑法、該不該讓賄選者制訂選舉規則﹑該不該讓有邪念者修憲」,這是非常不妥的發言,根本就是侮辱民代和立法機構的尊嚴,也就是侮辱廣大選民。國家在這2年當中,管理權被政變者所掌握,並按照政變者的意願制定法律法規,目的是為了謀求權利的延續,或者獲得權利權。這樣的做法和強盜的行為沒有什麼不同。
素廷說,按照國家標準,應該避免讓制定法律的人士擔任審判官。但是泰國的今天卻有大量制定法律的人士出任法官,有些人甚至擁有3個職務。乍蘭作為法律學者,曾經教過書,不知道為什麼居然連這樣的常識都不清楚。如果清楚國際標準,居然還去當法官,不知道以後怎麼去教導自己的學生。
如果是自己的話,肯定不敢面對社會。自己不清楚乍蘭所指的政治家是誰?但是如果是指民代的話,自己要明確告訴乍蘭法官,民代是廣大選民投票選出來的,目的就是為了修憲。但是修憲的使命卻遭到百般的阻攔。所以自己將和民會議長乃猜就此問題進行協商,因為自己對乍蘭的講話非常不滿。不管怎樣,將進一步了解乍蘭講話的真實內容,以便考慮下一步如何去做。如果民會議長放任不管的話,就必須對此負責。民力黨民代匿實說,諸多民代對乍蘭的講話都感到不滿,因為乍蘭是憲法法庭的法官,這樣站邊的行為與法官的身份完全不符。因為法官必須保持中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