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奧運名稱 中國國台辦有說詞

2008-07-24 02:12:47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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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訊】中國國台辦2位發言人李維一、楊毅昨天下午罕見聯袂出席,就台灣參加奧運名稱問題,向所有駐京台灣媒體詳細說明。發言人強調,「中國台北」、「中華台北」,兩岸雙方不同翻譯,是歷史形成,不存在大陸藉由舉辦奧運「矮化台灣」的問題。
 
發言人說,1979年,國際奧委會通過「名古屋決議」,恢復中國奧委會在國際奧委會的權利,同時規定,會址設在台北的奧委會,改名為「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大陸自此將「Chinese Taipei」翻譯為「中國台北」。1981年,台灣奧運組織確認接受「名古屋決議」,並將「Chnese Taipei」翻譯為「中華台北」。由此可見,兩岸雙方的不同翻譯,是歷史形成。
 
發言人說,1989年,兩岸奧委會負責人在香港簽署協議,根據「香港協議」規範,台灣體育團隊及體育組織赴大陸參加比賽、會議或活動,按照國際奧會有關規定辦理;大陸編印的文件、手冊,寄發的信函,製作的名牌及廣播等,凡中文指稱台灣體育團隊及體育組織,均稱為「中華台北」。
 
發言人明確保證,依據「香港協議」,在奧運場館內,只要與台灣隊伍有關的名稱,大會一律稱為「中華台北」。不過,大陸媒體要稱呼「中華台北」或「中國台北」,則不在「香港協議」規範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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