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新情勢下的經濟合作框架
2008-08-31 09:13:30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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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總統及其內閣就職已超過100天,但其民意滿意度似乎與原本預期有極大落差。這當然與大環境的全球經濟還面臨高燒(通膨)與虛寒(不景氣)夾攻,前景極端不安定有關。此外,台灣過去10多年來的發展,傳媒對政府監督力度大得嚇人,但也往往相當偏執,對施政推動有極高的挑戰。在這樣的內外壓力下,馬總統所掌握的施政方向有1個重點,在對內政與對外交上,都非常1致地貫徹,那就是在形塑並建構1個和平、善意的兩岸關係。在這樣的兩岸新形勢下,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如何建構與推動,應該是馬政府所應積極思考的。
從李登輝到陳水扁,非常強調台灣主權與自主性,因此在兩岸關係被定位為敵對關係,但卻又無法不正視兩岸經貿的依存關係,於是兩岸經濟關係被「戒急用忍」或「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所框住。許多人批評這是台灣對大陸經貿關係的自我封鎖或自我封閉。不過,如果以「敵對關係」作前提,那麼兩岸經貿有如今之發展,事實上也可以說「戒」、「忍」得不夠,倒是已有相當程度的開放了。因此,在建構新的兩岸經濟合作框架之前,一定要把「敵對」前提轉換成為「對等」前提,才有可能。這也是馬政府上台後持續在堅持、在推動的新兩岸關係。
有了和平對等的前提,就可以立刻凸顯出現有兩岸經貿關係中種種的人為特殊安排,包括商品、服務、人員、資金、技術、投資,都存在著有別於雙方和其他國家不同待遇的特殊規範。如果以兩岸都是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成員作標準,那麼兩岸經貿往來還有許多未符合WTO最惠國待遇或國民待遇的地方。這些限制都是在台灣的「國家安全」考量下才有立足之處,而國安的考量就源自兩岸敵對狀態未能解除。所以,在尋求和平與善意的兩岸關係下,兩岸經濟合作框架首先要達成的就是經濟關係的正常化。
台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曾經提出兩岸經濟合作框架的構想,希望作為未來兩岸、兩會商談的1個重要議題。江董事長的構想似乎受大陸與香港、澳門更緊密經濟關係協定(CEPA)的啟發,這可能會超越正常化的標準。
兩岸經濟合作的新框架,可以用WTO的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這兩個最基本的核心原則作為建構的基礎。現存於兩岸間種種人為的障礙,其實都違反了最惠國待遇,包括不能直航(真正截彎取直、定期航線),大陸觀光客或商務人士不能自由來訪,台灣資金不能沒有限制地赴大陸投資,大陸資金幾乎全面禁止到台灣等等,這些有違最惠國待遇的現行作法,應該一一解除,這也就是兩岸經濟往來或合作關係正常化的第1步。
調整兩岸經貿措施使之符合最惠國待遇後,兩岸還可以在部分領域裡參考港澳CEPA的作法,彼此給予超出最惠國待遇的規格,而以國民待遇原則來處理,港澳在金融業、服務業、內需型產業,就比其他WTO會員國取得較高的待遇,也正是超越最惠國待遇而取得國民待遇的雙邊安排。對台灣而言,通過直航及航權延伸,對航空業才有實效;此外,在流通、金融產業上,大陸也可以考量兩岸的特殊性而給予台灣比較不一樣的對待。譬如,欲進入大陸金融市場的外資金融機構原本有規模排名等限制,但若考慮兩岸雷同的農村部門與中小企業,則台灣中小型金融機構也可以開放進入大陸,將會有意想不到的開放效果。
當然,兩岸經濟合作框架中,台灣也要把過去對大陸採取閉門政策的部分,盡快檢討並儘速開放,這才能符合兩岸相互對等的原則。也唯有如此,兩岸經濟合作的框架才能建構於自由市場的基礎上,這樣的合作機制也應該給予必要的呵護,使之強大到不再受政治或政策的干擾。這才是兩岸經濟合作可長可久的作法,馬總統應該在這個基本政策上挺住,堅持推動,那麼全新的兩岸關係與亞太情勢才可以開展。
從李登輝到陳水扁,非常強調台灣主權與自主性,因此在兩岸關係被定位為敵對關係,但卻又無法不正視兩岸經貿的依存關係,於是兩岸經濟關係被「戒急用忍」或「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所框住。許多人批評這是台灣對大陸經貿關係的自我封鎖或自我封閉。不過,如果以「敵對關係」作前提,那麼兩岸經貿有如今之發展,事實上也可以說「戒」、「忍」得不夠,倒是已有相當程度的開放了。因此,在建構新的兩岸經濟合作框架之前,一定要把「敵對」前提轉換成為「對等」前提,才有可能。這也是馬政府上台後持續在堅持、在推動的新兩岸關係。
有了和平對等的前提,就可以立刻凸顯出現有兩岸經貿關係中種種的人為特殊安排,包括商品、服務、人員、資金、技術、投資,都存在著有別於雙方和其他國家不同待遇的特殊規範。如果以兩岸都是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成員作標準,那麼兩岸經貿往來還有許多未符合WTO最惠國待遇或國民待遇的地方。這些限制都是在台灣的「國家安全」考量下才有立足之處,而國安的考量就源自兩岸敵對狀態未能解除。所以,在尋求和平與善意的兩岸關係下,兩岸經濟合作框架首先要達成的就是經濟關係的正常化。
台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曾經提出兩岸經濟合作框架的構想,希望作為未來兩岸、兩會商談的1個重要議題。江董事長的構想似乎受大陸與香港、澳門更緊密經濟關係協定(CEPA)的啟發,這可能會超越正常化的標準。
兩岸經濟合作的新框架,可以用WTO的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這兩個最基本的核心原則作為建構的基礎。現存於兩岸間種種人為的障礙,其實都違反了最惠國待遇,包括不能直航(真正截彎取直、定期航線),大陸觀光客或商務人士不能自由來訪,台灣資金不能沒有限制地赴大陸投資,大陸資金幾乎全面禁止到台灣等等,這些有違最惠國待遇的現行作法,應該一一解除,這也就是兩岸經濟往來或合作關係正常化的第1步。
調整兩岸經貿措施使之符合最惠國待遇後,兩岸還可以在部分領域裡參考港澳CEPA的作法,彼此給予超出最惠國待遇的規格,而以國民待遇原則來處理,港澳在金融業、服務業、內需型產業,就比其他WTO會員國取得較高的待遇,也正是超越最惠國待遇而取得國民待遇的雙邊安排。對台灣而言,通過直航及航權延伸,對航空業才有實效;此外,在流通、金融產業上,大陸也可以考量兩岸的特殊性而給予台灣比較不一樣的對待。譬如,欲進入大陸金融市場的外資金融機構原本有規模排名等限制,但若考慮兩岸雷同的農村部門與中小企業,則台灣中小型金融機構也可以開放進入大陸,將會有意想不到的開放效果。
當然,兩岸經濟合作框架中,台灣也要把過去對大陸採取閉門政策的部分,盡快檢討並儘速開放,這才能符合兩岸相互對等的原則。也唯有如此,兩岸經濟合作的框架才能建構於自由市場的基礎上,這樣的合作機制也應該給予必要的呵護,使之強大到不再受政治或政策的干擾。這才是兩岸經濟合作可長可久的作法,馬總統應該在這個基本政策上挺住,堅持推動,那麼全新的兩岸關係與亞太情勢才可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