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僑商烘焙研習進階班 即起報名
2008-09-16 03:03:51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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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為協助已經具有烘焙理論基礎的學員鞏固烘焙基礎及學習進階的烘焙技術,特舉辦「2008年海外僑商烘焙研習進階班」,取代(麵粉)方式。研習課程將提供最新烘焙理論並透過實作及模擬實地經營、展示成果展品,讓學員能運用所學推廣促銷產品,課程兼具深度與廣度。
該研習班參加對象為年齡在20歲(含)以上,65歲(含)以下,通曉中文的海外僑商,且近1年未曾參加僑委會經貿研習班者。報名者尚須具備下列資格之1:1.持有國內外烘焙證照者或烘焙業從業人員(應詳列事業基本資料並檢附証明文件影本)。2.曾參加僑委會烘焙相關研習班者(須附結業証書影本)。
開班授課時間為11月17日(星期一)至11月28日(星期五)。11月17日上午報到及開訓,11月28日下午結訓及學員賦歸。11月23日(星期日)自由活動。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月10日止報到、研習地點:弘光科技大學。
費用方面,僑務委員會負擔學員研習期間之學雜費、意外險保費、由本會安排之6餐餐費、企業參訪及文化知性之旅等2日之交通費。學員自理部分有往返機票費,返台後機場至報到(研習)地點及活動結束後至機場間之往返交通費。其他個人費用(如書本等)均自行支付。另實作制服(必須購置)由學員付費,NT$ 550/套(含廚師服、圍裙及網帽)。
凡符合上述資格有意參加者,歡迎逕洽泰華文教中心蔡麗君小姐,聯絡電話:0-2670-1789或0-2670-0200 轉分機366,電傳:0-2670-1790。
該研習班參加對象為年齡在20歲(含)以上,65歲(含)以下,通曉中文的海外僑商,且近1年未曾參加僑委會經貿研習班者。報名者尚須具備下列資格之1:1.持有國內外烘焙證照者或烘焙業從業人員(應詳列事業基本資料並檢附証明文件影本)。2.曾參加僑委會烘焙相關研習班者(須附結業証書影本)。
開班授課時間為11月17日(星期一)至11月28日(星期五)。11月17日上午報到及開訓,11月28日下午結訓及學員賦歸。11月23日(星期日)自由活動。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月10日止報到、研習地點:弘光科技大學。
費用方面,僑務委員會負擔學員研習期間之學雜費、意外險保費、由本會安排之6餐餐費、企業參訪及文化知性之旅等2日之交通費。學員自理部分有往返機票費,返台後機場至報到(研習)地點及活動結束後至機場間之往返交通費。其他個人費用(如書本等)均自行支付。另實作制服(必須購置)由學員付費,NT$ 550/套(含廚師服、圍裙及網帽)。
凡符合上述資格有意參加者,歡迎逕洽泰華文教中心蔡麗君小姐,聯絡電話:0-2670-1789或0-2670-0200 轉分機366,電傳:0-2670-1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