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將修改人體器官移植法
2008-10-08 05:10:33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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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衛生部長許文遠9月28日表示,新加坡將於明年初修改「人體器官移植法」,讓捐腎者獲得合理的醫藥補償。這項主張如果屆時能夠突破困難,等於使腎臟買賣移植合法化。尤其是將金錢補償列入法規中,勢必引發器官買賣的爭議。事實上,金錢與器官間的對價關係,正是醫學倫理和目前器官移植市場間最大的課題。但是,以不同方式進行各類器官移植,卻是當今世界上一項公開秘密。備受需要的人體器官移植,卻在法律與倫理的灰色地帶推動。所釀成的問題極端重大和不平衡,積弊甚深,爭議也大。新加坡衛生當局勇於突破,是決策行動大開大闔之舉,令外界分外佩服。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頒布的器官移植準則,移植器官須來自死者,而活人器官捐獻者「必須和接受者有基因關係」,沒有金錢報酬,以免弱勢者遭到剝削,或導致販賣人口。相關法條,是人類社會的一面盾牌,讓不得買賣器官有了至高的護衛。同時,基於倫理,不切割身體換錢,一直是保障人性尊嚴下所衍生的普世價值。所以,世界器官移植學會也不時擂響邊鼓,反對任何形式的器官交易。兩大組織義正詞嚴,立場堅定,是「泰山石敢當」的架勢。
但是,同是一個人類社會,在高度現代化之下,個人所承受的身心壓力不斷增長,直接間接都衝擊到主要器官的運作。久而久之,遂有器官不堪負荷,再難以繼續為活體效勞的問題。所幸科學文明福祉為人類生命帶來一線希望,可以移植器官方式,讓因某項器官敗壞者,經由手術替換存活,延續生命並可能再為社會做出貢獻。這個本屬於常識性的問題,卻醞釀出移植器官的法律、倫理、人性尊嚴的極大爭議。因器官敗壞又找不到「必須與接受者有基因關係」的人捐獻器官供移植者,活著的一線希望幾成泡影,真是情何以堪。不僅是當事者會盡全力掙扎求活路,其家庭也不容親人坐以待斃。於是,不同環境的資本市場受供需運作驅使,出現了向法、理挑戰的活動,在灰色地帶各顯神通,為渴望獲移植活命的各色人等,尋覓到適當器官。相關活動不合於法理,也不健康,但救人一命是一種功德,許多病患得免於枉死,不該完全抹殺了相關活動的貢獻。
尤其是,時下器官移植市場的供需高度不平衡,新加坡每年約1000人等待換腎,去年能如願者46人,且平均等待約9年後才得實現。即使加上每年約20-30位星人到海外找非法器官捐贈,也還有極大落差。除了前述不平衡現象造成不安,其他地方的「器官市場」,更是五花八門,令人嘆為觀止,也蘊藏著若干汙點。英國泰晤士報估計,美國人體「器官組織市場」每年規模約在5億至10億之間,從金錢數字龐大可以得到許多想像空間;另美國一個地下器官供應組織,先後從約1000具死人屍體上割走器官移植,由於未得任何允諾,其幕後操盤手遭判入獄54年,膽大妄為到了極點。至於馬尼拉灣附近貧民窟巴示戈是知名活人賣腎小鎮,則到處是血淚交織的故事。許許多多掩遮在現階段器官移植規定下的問題,若不能在尖銳爭議下求得各方能接受的最大公約數,把問題搬上檯面,相信還會惡化、紊亂到不堪聞問的程度。
許文遠提出修改人體器官移植法,將合理補償給賣腎者,有如石破天驚,震撼力很大,是要有極大道德勇氣,也最能代表新加坡決策風格的作為。然而,從外界得知的訊息,准予賣腎規定是有完整配套的,將於「道德框架」下,讓捐腎者在手術前知道其中危險和對身體的影響;以及日後因每年體檢所需支付的醫藥費用。果爾,既免了中間人的剝削,又為移植器官問題開闢一條相對公平、公開的道路,似宜樂觀其成。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頒布的器官移植準則,移植器官須來自死者,而活人器官捐獻者「必須和接受者有基因關係」,沒有金錢報酬,以免弱勢者遭到剝削,或導致販賣人口。相關法條,是人類社會的一面盾牌,讓不得買賣器官有了至高的護衛。同時,基於倫理,不切割身體換錢,一直是保障人性尊嚴下所衍生的普世價值。所以,世界器官移植學會也不時擂響邊鼓,反對任何形式的器官交易。兩大組織義正詞嚴,立場堅定,是「泰山石敢當」的架勢。
但是,同是一個人類社會,在高度現代化之下,個人所承受的身心壓力不斷增長,直接間接都衝擊到主要器官的運作。久而久之,遂有器官不堪負荷,再難以繼續為活體效勞的問題。所幸科學文明福祉為人類生命帶來一線希望,可以移植器官方式,讓因某項器官敗壞者,經由手術替換存活,延續生命並可能再為社會做出貢獻。這個本屬於常識性的問題,卻醞釀出移植器官的法律、倫理、人性尊嚴的極大爭議。因器官敗壞又找不到「必須與接受者有基因關係」的人捐獻器官供移植者,活著的一線希望幾成泡影,真是情何以堪。不僅是當事者會盡全力掙扎求活路,其家庭也不容親人坐以待斃。於是,不同環境的資本市場受供需運作驅使,出現了向法、理挑戰的活動,在灰色地帶各顯神通,為渴望獲移植活命的各色人等,尋覓到適當器官。相關活動不合於法理,也不健康,但救人一命是一種功德,許多病患得免於枉死,不該完全抹殺了相關活動的貢獻。
尤其是,時下器官移植市場的供需高度不平衡,新加坡每年約1000人等待換腎,去年能如願者46人,且平均等待約9年後才得實現。即使加上每年約20-30位星人到海外找非法器官捐贈,也還有極大落差。除了前述不平衡現象造成不安,其他地方的「器官市場」,更是五花八門,令人嘆為觀止,也蘊藏著若干汙點。英國泰晤士報估計,美國人體「器官組織市場」每年規模約在5億至10億之間,從金錢數字龐大可以得到許多想像空間;另美國一個地下器官供應組織,先後從約1000具死人屍體上割走器官移植,由於未得任何允諾,其幕後操盤手遭判入獄54年,膽大妄為到了極點。至於馬尼拉灣附近貧民窟巴示戈是知名活人賣腎小鎮,則到處是血淚交織的故事。許許多多掩遮在現階段器官移植規定下的問題,若不能在尖銳爭議下求得各方能接受的最大公約數,把問題搬上檯面,相信還會惡化、紊亂到不堪聞問的程度。
許文遠提出修改人體器官移植法,將合理補償給賣腎者,有如石破天驚,震撼力很大,是要有極大道德勇氣,也最能代表新加坡決策風格的作為。然而,從外界得知的訊息,准予賣腎規定是有完整配套的,將於「道德框架」下,讓捐腎者在手術前知道其中危險和對身體的影響;以及日後因每年體檢所需支付的醫藥費用。果爾,既免了中間人的剝削,又為移植器官問題開闢一條相對公平、公開的道路,似宜樂觀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