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遺贈稅降至10%定案
2008-10-17 02:28:04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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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報導】台灣遺產及贈與稅率調降至10%拍板定案,行政院會昨(16)日通過遺贈稅率由目前十級稅率級距、最高稅率50%,改採單一稅率10%。
金管會為發展台灣成為亞太金融中心,正研議相關的特別條例草案,擬對一定期間回流的資金,給予遺贈稅率零的租稅特赦優惠。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未來特別條例規定的遺贈稅率和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的10%稅率,如果一樣最好,如果不一樣也不是不可。換句話說,財政部不反對金管會讓符合一定條件的回流資金免課遺贈稅的提案。
行政院通過的遺贈稅降稅方案,遺產稅免稅額將由目前779萬元,提高至1,200萬元;贈與稅免稅額由目前111萬元提高至220萬元。
另外,也提高綜合所得稅4大特別扣除額標準,標準扣除額,單身者由目前4.萬元提高至6萬元,有配偶者由9.2萬元提高至12萬元;薪資扣除額由7.8萬元,提高至10萬元;教育學費扣除額由每戶2.5萬元提高為每人2.5萬元;身心障礙扣除額由7.7萬元調高為10萬元。預估會有360萬戶受益,稅收短徵154億元。
如果立法院年底前順利完成修法,兩項減稅方案將自明年度起適用。行政院長劉兆玄表示,希望藉由這次改革,建構更合理健全的租稅環境,以促進經濟發展。
李述德強調,調降遺贈稅率有助降低租稅規避誘因,並使中小額遺產繼承或財產贈與案件,免遺產或贈與稅負擔。
財政部也將遺贈稅分期繳納期間由現行兩年延長為3年,並改進抵繳制度,規範不易變價或時價下跌的財產得抵繳的稅額,以該課徵標的物的應納稅額為限。並建立合理罰則,未依限申報、短漏報案的處罰倍數由現行1至兩倍,修正為兩倍以下。
金管會為發展台灣成為亞太金融中心,正研議相關的特別條例草案,擬對一定期間回流的資金,給予遺贈稅率零的租稅特赦優惠。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未來特別條例規定的遺贈稅率和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的10%稅率,如果一樣最好,如果不一樣也不是不可。換句話說,財政部不反對金管會讓符合一定條件的回流資金免課遺贈稅的提案。
行政院通過的遺贈稅降稅方案,遺產稅免稅額將由目前779萬元,提高至1,200萬元;贈與稅免稅額由目前111萬元提高至220萬元。
另外,也提高綜合所得稅4大特別扣除額標準,標準扣除額,單身者由目前4.萬元提高至6萬元,有配偶者由9.2萬元提高至12萬元;薪資扣除額由7.8萬元,提高至10萬元;教育學費扣除額由每戶2.5萬元提高為每人2.5萬元;身心障礙扣除額由7.7萬元調高為10萬元。預估會有360萬戶受益,稅收短徵154億元。
如果立法院年底前順利完成修法,兩項減稅方案將自明年度起適用。行政院長劉兆玄表示,希望藉由這次改革,建構更合理健全的租稅環境,以促進經濟發展。
李述德強調,調降遺贈稅率有助降低租稅規避誘因,並使中小額遺產繼承或財產贈與案件,免遺產或贈與稅負擔。
財政部也將遺贈稅分期繳納期間由現行兩年延長為3年,並改進抵繳制度,規範不易變價或時價下跌的財產得抵繳的稅額,以該課徵標的物的應納稅額為限。並建立合理罰則,未依限申報、短漏報案的處罰倍數由現行1至兩倍,修正為兩倍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