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男子販E藥 判刑33年

2008-12-13 10:46:42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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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馬來西亞籍34歲男子YONG YIN MUN昨天(12日)在曼谷上法庭,被叻差拉中級法院判決販毒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33年4個月,並罰款266萬6666銖。
 
YONG YIN MUN於2006年4月13日從馬來西亞攜帶毒品進入泰國境內,準備交給曼谷的接貨人,但隨後該案件被警方追蹤並破獲,在曼谷匯權區拉瑪九路被捕,警方從他的身上查獲4985粒E藥。法院經過證據研判和嫌犯提供的供詞,判定YONG YIN MUN販毒罪名成立,並根據法律判處YONG YIN MUN有期徒刑33年4個月,並處以266萬6666銖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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