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放鞭炮傷自己 星少年被控
2009-01-05 09:10:34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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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新加坡4 日電】1名17歲的青少年去年10月在新加坡的公車上點燃小鞭炮和在家中持有自製槍砲彈藥,昨天遭控上法庭。這是新加坡罕見有青少年持有爆裂物和槍砲的案件。
根據英文「海峽時報」今天報導,這名就讀麥弗遜理工學院(MacPherson Institute of Technical Edu-cation)的青少年郭子傑,去年10月30日在1輛公車上引爆小鞭炮後,導致自己的手輕微外傷,但沒有其它人在這起事故中受傷。
郭子傑還被控在自己家中持有自製的筆槍、以金屬管製成的煙霧手榴彈、和以鋁製成的小型砲。此外,他也在當天受傷就醫後,被發現持有同學的身分證,且無法交代這張身分證從何而來。
新加坡禁止燃放炮竹及持有槍砲彈藥。根據新加坡的法令,持有槍砲彈藥等裝置物者,最高可被判刑坐牢3年及罰款5000新元;至於在公車上燃放鞭炮,將可被處坐牢6個月或罰款1000新元,或兩者兼施。
律師在替郭子傑辯護時指出,這名青少年有自閉症等精神上的問題,因此郭子傑將被送去接受精神鑑定,然後再繼續開庭審理。
根據英文「海峽時報」今天報導,這名就讀麥弗遜理工學院(MacPherson Institute of Technical Edu-cation)的青少年郭子傑,去年10月30日在1輛公車上引爆小鞭炮後,導致自己的手輕微外傷,但沒有其它人在這起事故中受傷。
郭子傑還被控在自己家中持有自製的筆槍、以金屬管製成的煙霧手榴彈、和以鋁製成的小型砲。此外,他也在當天受傷就醫後,被發現持有同學的身分證,且無法交代這張身分證從何而來。
新加坡禁止燃放炮竹及持有槍砲彈藥。根據新加坡的法令,持有槍砲彈藥等裝置物者,最高可被判刑坐牢3年及罰款5000新元;至於在公車上燃放鞭炮,將可被處坐牢6個月或罰款1000新元,或兩者兼施。
律師在替郭子傑辯護時指出,這名青少年有自閉症等精神上的問題,因此郭子傑將被送去接受精神鑑定,然後再繼續開庭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