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屆華文幼師培訓即日起報名
2009-04-28 10:37:55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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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中國海外交流協會暨中國華文教育基金會主辦第6屆華文幼師培訓,即日起開始接受報名。請聯繫廣東海外交流協會理事徐創業校長。086-7448828。
本次培訓由中國海外交流協會、中國華文教育基金會、廣東省海外交流協會等主辦,培訓時間為2009年9月至2010年7月,學習時間一年。
培訓地點:學員將根據漢語測試水平分班,分往廣東省外語藝術職業學院、廣州市幼兒師範學校、江門市幼兒師範學校就讀。
培訓報名條件如下:
1.具備較好的中文聽說讀寫能力;
2.年齡18-30周歲,性別不限;
3.有志于從事華文教育事業。參加培訓的學員須與派出機構或資助單位簽訂服務協議並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承諾畢業後回居住國至少從事3-5年的華文教育工作;
4.身體健康:需提供當地醫院體檢證明,來粵後復檢不合格即退回,所造成的費用自行負責;
報名方式及開學:
1.由廣東省海外交流協會統一分配名額到駐各國使領館,使領館根據名額接受報名和審核;廣東省海外交流協會根據駐當地使領館意見,經審核符合條件後發錄取通知書。
2.報名需提供材料;報名登記表、身份證明、體檢證明、服務協議。
3.報名截止時間2009年6月2日。
4.2009年8月29日報到:8月30日中文水平測試、分班;8月31日開學典禮。
費用:學員在廣東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由主辦單位承擔,國際旅費、伙食費和保險費等費用自理。
本次培訓由中國海外交流協會、中國華文教育基金會、廣東省海外交流協會等主辦,培訓時間為2009年9月至2010年7月,學習時間一年。
培訓地點:學員將根據漢語測試水平分班,分往廣東省外語藝術職業學院、廣州市幼兒師範學校、江門市幼兒師範學校就讀。
培訓報名條件如下:
1.具備較好的中文聽說讀寫能力;
2.年齡18-30周歲,性別不限;
3.有志于從事華文教育事業。參加培訓的學員須與派出機構或資助單位簽訂服務協議並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承諾畢業後回居住國至少從事3-5年的華文教育工作;
4.身體健康:需提供當地醫院體檢證明,來粵後復檢不合格即退回,所造成的費用自行負責;
報名方式及開學:
1.由廣東省海外交流協會統一分配名額到駐各國使領館,使領館根據名額接受報名和審核;廣東省海外交流協會根據駐當地使領館意見,經審核符合條件後發錄取通知書。
2.報名需提供材料;報名登記表、身份證明、體檢證明、服務協議。
3.報名截止時間2009年6月2日。
4.2009年8月29日報到:8月30日中文水平測試、分班;8月31日開學典禮。
費用:學員在廣東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由主辦單位承擔,國際旅費、伙食費和保險費等費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