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 兩岸經貿議程的釐清與ECFA

2009-08-02 12:40:13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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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及金融合作備忘錄(MOU),何時簽?如何簽?都會立即牽動台灣的股市,可見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的必要性、迫切性及敏感性。同時,也有其一定程度的複雜性與困難性。尤其是台灣民意多元,往往使兩岸間協議的達成,對內較對外困難得多。愈是如此,愈要把經貿正常化的相關議程理順,才能依序環環解扣。
 
兩岸金融合作備忘錄(MOU)的簽署,就在第3次江陳會後受到高度關注,6月簽?7月簽?都曾經是各界臆測或期待的日期。同樣的,ECFA今年簽不簽已成了另一個焦點。其實,這兩個協議都是架構性、原則性的,條文內容其他地區早有範本可供參考,應該是隨時可簽。但隨後的「准入條件」及「早期收穫」(Early harvest)才是實質性的內容,需要兩岸主管部會進行協商。
 
金融MOU通常是指兩地區金融相互開放後,金融訊息、金融監理的相互交流與合作。尤其在實地金融監理時,雙方應給予協助與尊重。這種框架性文書,是金融開放的前提,卻不必然與實質開放的准入條件有關。准入條件方面,台灣擔心的就是MOU簽署後,中方會要求以WTO最惠國待遇的原則適用於他們,則台灣金融市場的門戶將洞開;另台灣金融機構到大陸發展,若只有WTO待遇,對業務開展會受到很大限制。
 
面對這個問題,對策有二:一是可以只簽MOU,准入條件再進行後續協商。二是待後續協商後,一併再簽MOU。實際上,大陸金融要進入台灣,除了MOU外,還要經由申請,由台灣金融主管核准,這當中沒有默契是行不通的,大陸似也有接受「加權平等」的心理準備,比較複雜的是台灣要求要超WTO待遇(或稱WTO+),這就會與ECFA有關。
 
兩岸若要簽訂ECFA也有類似「東盟+1」的範本可供引用,也是一個架構性、框架性的協議,約定在一段期間(例如10年),經由協商欲達成降低關稅或自由貿易協定的目標。為了防衛當然可以排除若干敏感的領域,例如農業或勞工移動等。這樣的框架協議居然有人主張要動用到公投,看來也是亂了套。所以,如果單純只簽ECFA,應該隨時可簽。但如果想在簽ECFA的同時,彼此就要有優於WTO的待遇,那就是「早期收穫」的約定。譬如,明年起「東盟+1」開跑,台灣石化業恐受嚴重衝擊,或者台灣金融業進入大陸的准入條件,都可以在「早期收穫」中列入。
 
瞭解MOU、ECFA及准入條件和早期收穫間的關係,則台海兩岸經貿議程的安排應該是MOU→ECFA→早期收穫(含金融准入條件),只要兩岸同意「早期收穫」的部分,隨時可以附約方面加入,就可以不必非得完全談好准入條件才能簽MOU,也可以使兩岸經貿正常化先易後難、全面推展不必處處互作條件,阻礙正常化的推動。因此,MOU及ECFA可以爭取愈快簽愈好。
 
一旦ECFA簽定,且有若干「早期收穫」實施,即可累積更多的善意。接下來兩岸的議程,就要向兩方面開展,向下要在文化、教育的議題紮根,往上就要處理類似「兩岸和平協議」的議題,把兩岸間的對待化敵為友,才能理順兩岸經濟正常化,也才是兩岸關係的另一個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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