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商銀行職員監守自盜5675萬銖

2009-09-28 10:57:16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本報訊】泰國匯商銀行納化明分行職員塔帕奈(35歲),因賭球欠下高額債務,遂利用職權之便偽造客戶簽名,將6名客戶的存款轉移到自己賬下,總額高達5675萬5401銖,前天(26日)晚被警方逮捕。
 
曼谷市警方前天下午7時跟蹤嫌犯塔帕奈至叻拋洋行,在停車場將其逮捕,嫌犯塔帕奈涉嫌利用職權,偽造簽名盜用客戶存款。
 
塔帕奈被捕後交代,他是匯商銀行納化明分行的客戶服務部職員,在銀行工作已經8-9年之久。從2007年12月份開始,因為參與國外賭球而欠下債務,開始時欠得不多,還能用信用卡透支的方式拆東墻補西墻,但後來欠的錢高達數百萬銖,已無力還清。
 
他遂利用職務之便,偽造客戶簽名進行轉賬,將6名客戶的賬戶資金轉移到自己賬下,總額高達5675萬5401銖。
 
銀行發現資金異動,經查發現是塔帕奈做的手腳,於是向警方報警,案發後塔帕奈逃離銀行。警方接到報案展開調查行動,並且到銀行收集證據,很快查明塔帕奈藏匿在匯權區的LPN公寓樓,遂向法院申請逮捕令,趁其外出時逮捕。
 
警方表示,經審訊,得知塔帕奈從中學時代就開始賭球,直到工作後仍未改掉這一惡習,賭球金額越來越大,欠下的債也越來越多。警方稱將立即展開審訊工作,口供錄制完成送交法院處理。
 
关键词:商銀行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