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抗告成功 合議庭再判續押

2009-10-09 10:50:07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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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陳水扁不服羈押,昨天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傍晚重開羈押庭。扁在法庭上激昂陳詞,強調他插翅難飛、不可能逃亡,律師團痛批一審判決違法違憲。合議庭漏夜評議,昨晚11時15分(曼谷時間)仍裁定羈押。
 
合議庭以六大理由認定扁仍有羈押必要,包括扁一審被判無期徒刑重罪,曾任8年總統、參與多項機密外交,與國外政要認識,比一般人更熟稔逃亡管道;又依卷證資料顯示,陳水扁有隱匿海外資產的行為,逃匿可能性更高。
 
原本一臉笑意、自信滿滿在法庭內與律師交談的陳水扁,聽到合議庭的評議結果,當場臉色大變,兩腳癱軟坐下。律師團也不敢置信,表示會再提起抗告。
 
扁一審判無期徒刑,高院上月24日決定繼續羈押,扁提抗告。最高法院指出,高院說不押扁難以審判或執行,且扁隱匿海外資金,但高院都沒有說明依據及理由;扁有國安人員24小時護衛,是否有逃亡可能「不無研求餘地」,扁抗告有理。
 
最高法院昨天將全案發回更裁,高院於傍晚6點20分開庭。庭訊一開始,審判長鄧振球問扁是否有補充說明,扁先客氣地說不再贅述,還感謝審判長上次說會聽取有利於他的證詞,「合議庭有這樣的心,我非常感謝」。
 
但到了最後陳述,阿扁就火力全開,譏諷特偵組以各種手法誤導合議庭,強調他多次出訪都如期回來,以連串的反問語氣說「我有跑掉嗎?」、「我有逃亡嗎?」,他被國安人員監控,根本是插翅難飛。
 
律師團火力集中,痛批一審判決。律師洪貴參指大法官六二七號解釋認為總統有元首機密特權,一審卻將總統的國務費當作雜貨店算零帳,無視憲法總統元首特權的存在,「把總統作小了」;但在龍潭案中,又「把總統職權作大了」。
 
律師團也批評陳鎮慧未受專業會計訓練,她的隨身碟記帳資料中有公帳、私帳、錯帳,並非專人專帳,證據能力有問題,該分帳目根本是進不了法院的證據,但一審判決卻「用這些糊塗帳來算總統的帳」、「判決太離譜」。
 
律師團並主張,即使國務費的帳務處理有問題,但帳也不是陳水扁作的,如何認定扁有罪?一審判決最大的瑕疵是沒有依據證據,用推論方式判決。鄭文龍還說,「即使陳水扁提供家人情資,是洗錢還是洩密行為?一審判決邏輯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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