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黑名單入境 機場移民局警員判刑1年
2009-10-09 11:18:12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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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曼谷拉差達刑事法庭昨天(8日)對1名玩忽職守的移民局警員做出宣判,被告因批准1名被列入黑名單的英國男子入境,違反刑法第157條,法院判處被告1年監禁。
法官指出,被告為廊曼國際機場移民局警員,負責檢查入境者,其於2000年5月22日,批准列入黑名單的英國男子羅賓入境。
法庭經過審訊,認為被告違反出入境條例,依法判處2年有期徒刑,但鑒於其被捕後主動認罪,並提供線索幫助警方追查羅賓,因此決定改判1年監禁。
法官指出,被告為廊曼國際機場移民局警員,負責檢查入境者,其於2000年5月22日,批准列入黑名單的英國男子羅賓入境。
法庭經過審訊,認為被告違反出入境條例,依法判處2年有期徒刑,但鑒於其被捕後主動認罪,並提供線索幫助警方追查羅賓,因此決定改判1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