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籲各廠商依法評估環保

2009-11-02 10:10:11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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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阿披實總理昨天(1日)表示,希望各工業園區內的廠遵照憲法第67條(2)款規定規定進行環保評估,因為有一些工程項目還沒有動工,卻不必遵照憲法第67條(2)款規定執行,他認為大家有必要在這個問題上達成一定的共識。
 
阿披實表示,政府邀請羅勇府各工業園計畫項目負責人研究討論憲法第67條(2)款規定,目的是希望大家在遵守該規定方面達成一個共識。雖然還有一些工程項目沒有開工,或者與憲法第67條(2)款的規定無關,但是大家研究一下法律也是有益的。至於羅勇府中級行政法庭下令停工的76個項目復工的可能性,在政府提出上訴之後,一切結果都只能根據法庭的判決結果來決定。
 
總理說,需要嚴格遵照憲法規定的工程,在法律還沒有修改之前,都必須嚴格遵照目前的程序進行,即進行環保評估和工程項目對周邊社區居民健康影響進行評估,同時還必須聽取工程項目所在地當地民眾的意見。有關審批單位也必須安排申請單位進行民眾意見評估報告,特別是環境污染評估和對身體危害評估2部分。此外,對於環保研究機構,也可以對相關的工程項目作出研究分析報告,以便作為審批單位的參考依據。
 
阿披實表示,政府方面還將與對環保感興趣的上議員和民代,就該問題進行探討。政府準備成立一個由4方聯合組成的委員會,對76個被勒令停止的工程項目進行研究分析,以便瞭解每個工程項目存在哪方面的問題,需要增加哪些限制規定及採取哪些改進措施等,以便保障當地民眾的正當權益不受侵犯。
 
关键词:依法理籲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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