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丙坤提兩岸第四通新聞交流

2009-11-04 10:19:36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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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第四通新聞交流,是台灣海峽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日前率領台灣媒體參訪團,在北京人民日報社提出的概念,這是繼兩岸三通以來的另一通。台灣方面所以同意三通,除了現實利益外,也有意藉此降低兩岸緊張,尋求兩岸互動更大的迴旋空間。新聞交流的第四通,則更具有信息交換以及觀念溝通的附加功能,非僅有利於兩岸對信息的需求,更有利於消除兩岸人民的隔閡,增進兩岸的相互理解。
 
作為兩岸的第四通,可以想見三通還不足以滿足兩岸間的往來,而且可以看到兩岸三通之後更凸出了兩岸間的政治分歧。就算兩岸簽署ECFA也可以預見政治分歧在短期內還是很難取得共識。其中最大的癥結就在於兩岸政治體制的互不相容,期待通過和平過渡的途徑邁向統一,也就困難重重。對此,藉由兩岸之間的新聞和信息交流,以期取得認同上的共識更屬必要。
 
這是個很簡單的道理,兩岸人民若無法在認同面取得普遍共識,政治體制的差異和歧見就無從排除。是以從三通過渡到統一,兩者間顯然還有很多可以經營的空間,特別是兩岸間的文化交流。馬英九呼籲兩岸合編辭典可以預見影響深遠;但若論及時效應,可能遠不如兩岸流行文化的交流,新聞媒體正是流行文化的載體,也更能深入人心。
 
就現代開放社會和網絡世界而言,是一個信息大通的時代。兩岸間的新聞交流原不存在爭議,也不宜設置障礙。再就新聞自由的內在要求論,也預示了政治權力不可干預的前提,且應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因此新聞交流所以會成為話題,而且成為第四通的訴求,正反面表述了兩岸當局對新聞交流的干預必要排除。
 
在江丙坤出訪北京之前,台灣當局先行通告駐台記者可以不經申請前往其他縣市採訪。就台灣而言,是釋出善意的具體作為;但台灣民主化所標榜的正是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何以此前碰到大陸媒體就有特殊待遇,另為設限,難道新聞自由有兩套標準?一言以蔽之,這正是互信不足的寫照,而且設限者還振振有辭。
 
無庸諱言,台灣對大陸媒體並不友善,不少綠營人士的戒嚴心態既視大陸媒體為統戰工具,又怕大陸媒體採訪人員負有其他打探情報的任務。今年4月間,即有台北市議員向警方檢舉大陸英文報中國日報進入校園,台灣新聞局對此竟表示,要「從嚴看待」此事。由小見大,兩岸新聞交流在島內不是不存在如何設限的爭議。
 
兩岸新聞媒體所以還得等到三通之後,以第四通之名推動交流,其實很政治,有如台灣當局當初視三通為籌碼的心態,以為這也是和對岸討價還價的籌碼。如果台灣當局有信心,又何必在乎對岸的統戰,乃至一切都要求對等,而是主動排除兩岸新聞交流的人為障礙,讓兩岸互動得以建立在信息全面開放的基礎上。
 
對應兩岸新聞交流,中國政協主席賈慶林說,兩岸關係若要和平發展,離不開輿論導向作用,希望媒體為壯大兩岸和平發展的主流民意作出貢獻,並期待能夠早日安排兩岸媒體互設常駐機構,此外還可加強兩岸媒體產業合作,共同因應世界媒體競爭。賈慶林的話其實僅停留在技術的層面,還未觸及兩岸信息交流的主體內涵和積極意義。
 
兩岸新聞交流必然會在各個層面產生正反兩面的影響,但兩岸媒體均應體認到輿論導向的作用,責任和義務也相對重大,是以兩岸新聞交流所能發揮的作用,就不僅是放寬媒體常駐人員的居留期限,或同意互設媒體辦事處等常設機構,這些無非都是從技術面強化媒體服務的功能,雖有利於信息的傳遞,但在第四通之上,兩岸當局還要看到輿論監督的正面功能。兩岸媒體通過新聞交流的同時,若還能肩負起媒體第四權的作用,則更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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