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提高工作效率 壓低成本
2009-11-05 10:23:27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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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財政部長乃功表示,1997年發生經濟危機後,政府實施第1期金融機構體系發展計畫,有效解決金融機構問題,促使金融體系好轉,不再出現1997年的經濟危機。同時,促使民眾手上有資金剩餘,目標是在2014年前,使有存款者的比例從10%增到50%,相信未來泰國金融機構能保持穩健發展。
中央銀行行長她麗莎表示,第2期金融機構體系發展計畫已經獲得內閣審議,擬定2010-2014年發展目標及方向,目標是促進提高金融機構體系的效率,降低行業成本,不影響金融體系及經濟體系穩定,降低不良放款(NPL)、不良資產(NPA)管理成本,擬定重要措施,如稅收措施,允許商業銀行與民間企業合作開發不良資產,設立不良資產管理中心。
同時,支持銀行通過合併擴大規模,提高市場競爭水平,促使銀行擴大業務範圍,服務覆蓋範圍,適合國際貿易、投資增多趨勢。
國有銀行援助措施,注重為低收入群體及中小企業(SME)提供服務,並擴大服務面,滿足市場需求,鼓勵、吸引業者設立金融機構,開設微型金融業務。最後,內閣指示財政部及央行負責實施第2期金融機構體系發展計畫。
她麗莎表示,第2期金融機構體系發展計畫,有助提高金融機構競爭力,幫助降低經營成本,減少不良放款(NPL)問題,為中小企業增加獲得信貸的機會。
根據第2期發展計畫,2010-2011年將改善金融機構體系地位,支持小型金融機構合併及增設分行;2012-2013年將允許外資銀行在泰國設立2家分行;2014年將是金融機構間的競爭年,將為新銀行頒發經營許可證,特別是提供微型金融業務的銀行或金融機構,原因是目前還有10%的民眾無法獲得銀行貸款;以及允許外資銀行增設20家分行。
中央銀行行長她麗莎表示,第2期金融機構體系發展計畫已經獲得內閣審議,擬定2010-2014年發展目標及方向,目標是促進提高金融機構體系的效率,降低行業成本,不影響金融體系及經濟體系穩定,降低不良放款(NPL)、不良資產(NPA)管理成本,擬定重要措施,如稅收措施,允許商業銀行與民間企業合作開發不良資產,設立不良資產管理中心。
同時,支持銀行通過合併擴大規模,提高市場競爭水平,促使銀行擴大業務範圍,服務覆蓋範圍,適合國際貿易、投資增多趨勢。
國有銀行援助措施,注重為低收入群體及中小企業(SME)提供服務,並擴大服務面,滿足市場需求,鼓勵、吸引業者設立金融機構,開設微型金融業務。最後,內閣指示財政部及央行負責實施第2期金融機構體系發展計畫。
她麗莎表示,第2期金融機構體系發展計畫,有助提高金融機構競爭力,幫助降低經營成本,減少不良放款(NPL)問題,為中小企業增加獲得信貸的機會。
根據第2期發展計畫,2010-2011年將改善金融機構體系地位,支持小型金融機構合併及增設分行;2012-2013年將允許外資銀行在泰國設立2家分行;2014年將是金融機構間的競爭年,將為新銀行頒發經營許可證,特別是提供微型金融業務的銀行或金融機構,原因是目前還有10%的民眾無法獲得銀行貸款;以及允許外資銀行增設20家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