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U簽定 兩岸金融開通
2009-11-17 09:46:23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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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報導】金管會主委陳沖昨(16)日宣布,台灣和大陸金融監理機構下午6時已同步在台北和北京簽署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將於60天後生效;屆時國銀大陸代表處可申請升格分行,大陸境內合格投資人(QDII)則可投資台股。
兩岸簽署金融MOU,代表封閉多年的兩岸金融市場即將開放,邁入新的里程碑。明年1月16日MOU生效後,QDII便可依規定在總額10%的限額內投資台股;以10月底大陸QDII規模3700億元計算,可投資台股金額370億元。若以證監會核准QDII總額度一成計算,台股最多可添增新台幣1000億元資金活水。
陳沖指出,取得MOU這張關鍵入門票後,國銀大陸代表處將可申請升格分行,台灣也將在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談判,替國內金融業者爭取最佳市場准入條件。目前符合大陸升格分行申請資格的國銀代表處已有7家,兆豐銀最近也獲准設立中國大陸代表處。
至於陸銀來台設點營業,金管會強調,將利用這兩個月的時間,修改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等相關法規,重新規範國銀登陸及陸銀來台條件;核准陸銀來台設立時點則將觀察ECFA進展而定。
兩岸MOU內容包括資訊交換、資訊保密、金融檢查、持續聯繫和危機處置5項。至於金融業關心的參股、放寬業務限制等,將列入ECFA談判。
為符合對等原則,MOU簽署落款是「台灣方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代表陳?和「大陸方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代表劉明康、保險業監督管理機構代表吳定富及證券業監督管理機構代表尚福林。台灣採繁體字,大陸用簡體字,沒有英文版本;文件在昨天下午4時30分送達機場後,6時完成簽署。
金管會指出,三項MOU將在雙方完成相關準備後生效,最遲不超過簽署日起60日內,金管會將依行政程序將三項MOU呈報行政院。
兩岸金融監理合作了解備忘錄
五大內容
1.資訊交換:範圍包括金融機構合併監理所需資訊、金融監理法規
相關資訊,但不含客戶帳戶資料
2.資訊保密:雙方對於所取得資訊,只能提供監理目的使用,
並應保密。
3.金融檢查:雙方可以就對方金融機構在對方境內的分支機構
進行檢查。
4.持續聯繫:雙方會談、交流互訪
5.危機處置:一方金融機構在對方境內的分支機構發生
問題時,雙方應協調共同解決。
簽署日:11月16日下午6時
生效日:明年1月14日下午6時(簽署後60天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