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廳擬修法 提高工作透明度

2010-04-07 13:01:51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本報訊】海關廳表示,為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將修訂現行的海關法,協助其改革作業程式。
 
海關廳長頌猜透露,修法草案的內容,將包括官員執法成效的績效獎金、海關廳長制定關稅的權力、以及在泰國轉運貨物的規則。
 
根據現行的海關法,舉報人和負責起訴該案件的官員獲得的績效獎金,最高可達該案件罰款的55%。其中,30%罰款將給予調查案件、或提供違法資訊的人,餘下的25%按資歷深淺分給海關官員。修法後,將限制每位官員每年最高只能獲得400萬銖的績效獎金,並減少違規罰款的支付分配比例。
 
該修法草案還會取消第11條海關準則,該準則給予總局長決定貨品到岸價格的權力,包括成本、保險費及運費(CIF),並以之課稅,符合國際關貿總協(GATT)、以及世界貿易組織(WTO)的估價方法。  同時,經過泰國轉運的貨物,除涉疑藏有非法物品,否則將免除海關檢查。
 
另一方面,還會修改關稅糾紛案件的上訴程序。目前規定須成立專案委員會負責審查,由海關廳長主持,但由於積壓案件過多,需要耗時長達7-10年才審理。修法後,廳長將有權任命更多的審查委員會,規定上訴的案件必須在180天內審理,否則可要求移轉法院處理。 
 
頌猜指出,海關廳將向財政部長乃功提出上述修法草案,在通過審核後,再呈上內閣研究,最後再提交國會審議。 
 
关键词:透明度工作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