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委籲調查塔信利用子女代替持股
2010-04-29 12:09:13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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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泰國證監委昨天(28日)對前總理塔信和夫人波乍曼利用子女和WIN MARK等公司代替持有SHIN公司股份,違反證券管理法第246條和第247條行為提出指控,申請特案廳就此展開調查。
泰國證監委表示,根據最高法院第1/2553號判決塔信和夫人波乍曼分別使用子女攀通貼、蘋通塔等人和WIN MARK等公司持有SHIN公司股份違法,加上證監委辦事處掌握的新證據,證明塔信和波乍曼才是SHIN公司的真正持股人,並通過家人和上述兩家公司逃避證券管理法規,包括多次逃避增加持股超過5%必須申報的規定,以及沒有按規定向證監委申報買賣股份超過50%的情況。所以塔信和波乍曼的行為已經違反證券管理法第246條和第247條規定,而且必須依照第298條給予處罰。
證監委表示,鑒於塔信和波乍曼的行為已經影響到泰國泰國證券市場的信譽,因此證監委決定對塔信和波乍曼上述違法行為提出指控,並請求特案廳依法展開調查。此外,還將相關證據提供給肅貪委員會審議,以便做出適當的處理。
泰國證監委表示,根據最高法院第1/2553號判決塔信和夫人波乍曼分別使用子女攀通貼、蘋通塔等人和WIN MARK等公司持有SHIN公司股份違法,加上證監委辦事處掌握的新證據,證明塔信和波乍曼才是SHIN公司的真正持股人,並通過家人和上述兩家公司逃避證券管理法規,包括多次逃避增加持股超過5%必須申報的規定,以及沒有按規定向證監委申報買賣股份超過50%的情況。所以塔信和波乍曼的行為已經違反證券管理法第246條和第247條規定,而且必須依照第298條給予處罰。
證監委表示,鑒於塔信和波乍曼的行為已經影響到泰國泰國證券市場的信譽,因此證監委決定對塔信和波乍曼上述違法行為提出指控,並請求特案廳依法展開調查。此外,還將相關證據提供給肅貪委員會審議,以便做出適當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