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性販運人口惡習不容再流傳
2010-07-25 10:54:32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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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間凸顯區域性社會惡習的販賣人口問題,邇來又趨於表面化。馬來西亞警方表示,日前破獲犯罪集團涉嫌拐賣稚童圖利,救出從襁褓中女嬰到12歲兒童等8人,有4位印尼籍涉案婦女被捕。這樣規模的組織性犯罪,顯然只是冰山一角,其幕後主使者、案情真像,還待有關機構做進一步追查。東南亞地區販賣人口疑案不斷,早為文明社會輿論所詬病,但地下活動幾從未停止。各國政府與民間應該認真了解類似活動直接觸及國際公法、人權、和公序良俗,又是觀瞻所繫,宜儘早設法戕止,不容惡習再流傳。
在人類社群中,兒童是弱勢中的弱勢,長久以來一直處於無權利或人權被忽視的狀態。一般大人仗著兒童身心尚未成熟,缺乏發聲管道,任意傷害或剝奪兒童的權利。甚至聯合國於1989年11月20日,以「世界人權宣言」為基礎,制定並通過「兒童權利公約」,特別強調兒童人權。經過逾20年的推行,實質上兒童人權和以往幾乎沒有明顯的差別。所謂營造一個兒童優先的友善環境,竟然變成了強烈反諷。要求各國負起保障兒童權利的責任,在組織性犯罪挑釁下,只是徒托空言,不見效果。
國際社會對於販賣人口的觀點,沿襲200年前禁止跨大西洋販奴的立場,一貫認為拐賣人口是野蠻迫害行為,絕不可以為文明社會所接納。人口販運剝奪了人性自由和尊嚴, 只出現在道德標準低劣的環境。尤其在襁褓和童稚時期,就受人口販子強迫與親人分隔,落入不知過去、也不知未來的環境,基本上就是將沒有自主能力的人,不當做人看待。於今已經是21世紀,提升社會水準的呼聲高唱入雲,為了確立自己國家文明地位。對於不為國際所接納的觀點與惡行,斷無任令繼續存在的道理。
東南亞國家跨國遂行販賣人口的事件,無論其為個人仲介或組織性犯罪,自來就是逃避罪愆的典型。這次馬來西亞警方分別逮捕16位販賣人口嫌犯,有4位印尼籍婦人中的一人,就是將出生23天女嬰索價3,120元美金時緝獲的現行犯;另2位據說是保姆的印尼女性,則分將3歲女童和 4歲男童推出交易時遭抓到的。這些到異國販售人口的人物,可謂是區域性犯行的代表。以往檔案中,甲國買乙國人,不分男女、兒童,前來幫傭、從事性交易、徵為童兵、或在血汗工廠做苦工。幾全為逃避罪愆,並斷其歸路做規畫,居心令人不齒。
人口販運問題之所以難以根絕,主要原因是「需求」;形形色色的人物從人口市場找對象,企業主所扮演的角色,通常較重要。若企業主能夠消除從強迫勞役賺錢的念頭 ,羞為現代奴工的主宰,則賤價買小孩來做童工的案件就可能降低許多。近年國際也提倡企業社會責任,各地企業簽署了聯合國全球協定,承諾遵守10項著重在人權、勞工、環保和反貪腐的普世原則,可能會產生一點正面效果。至於貧窮環境裡的小規模販賣嬰兒、稚童行為,則屬於另類「需要」。甚至也有家庭為子嗣等種種以善心為基礎的人口交易,但出之以買賣或以慈善捐款名義「收養」,積少成多,可能會造成負面結果。總之人口販運,問題敏感,宜以多元方法,將事件減到最低為是。
馬來西亞警方在境內執行禁止販賣人口案件,既是積極態度,也是提醒區域內國家要在國際社會中站穩腳跟,非禁絕販賣人口的野蠻行為不可。理性社會,應該由大家承諾為許多無言的受害者發聲。他們的禁錮要大家關懷和採取行動,使所有受此不人道、恐怖罪行蹂躪的人,能恢復人性尊嚴。
在人類社群中,兒童是弱勢中的弱勢,長久以來一直處於無權利或人權被忽視的狀態。一般大人仗著兒童身心尚未成熟,缺乏發聲管道,任意傷害或剝奪兒童的權利。甚至聯合國於1989年11月20日,以「世界人權宣言」為基礎,制定並通過「兒童權利公約」,特別強調兒童人權。經過逾20年的推行,實質上兒童人權和以往幾乎沒有明顯的差別。所謂營造一個兒童優先的友善環境,竟然變成了強烈反諷。要求各國負起保障兒童權利的責任,在組織性犯罪挑釁下,只是徒托空言,不見效果。
國際社會對於販賣人口的觀點,沿襲200年前禁止跨大西洋販奴的立場,一貫認為拐賣人口是野蠻迫害行為,絕不可以為文明社會所接納。人口販運剝奪了人性自由和尊嚴, 只出現在道德標準低劣的環境。尤其在襁褓和童稚時期,就受人口販子強迫與親人分隔,落入不知過去、也不知未來的環境,基本上就是將沒有自主能力的人,不當做人看待。於今已經是21世紀,提升社會水準的呼聲高唱入雲,為了確立自己國家文明地位。對於不為國際所接納的觀點與惡行,斷無任令繼續存在的道理。
東南亞國家跨國遂行販賣人口的事件,無論其為個人仲介或組織性犯罪,自來就是逃避罪愆的典型。這次馬來西亞警方分別逮捕16位販賣人口嫌犯,有4位印尼籍婦人中的一人,就是將出生23天女嬰索價3,120元美金時緝獲的現行犯;另2位據說是保姆的印尼女性,則分將3歲女童和 4歲男童推出交易時遭抓到的。這些到異國販售人口的人物,可謂是區域性犯行的代表。以往檔案中,甲國買乙國人,不分男女、兒童,前來幫傭、從事性交易、徵為童兵、或在血汗工廠做苦工。幾全為逃避罪愆,並斷其歸路做規畫,居心令人不齒。
人口販運問題之所以難以根絕,主要原因是「需求」;形形色色的人物從人口市場找對象,企業主所扮演的角色,通常較重要。若企業主能夠消除從強迫勞役賺錢的念頭 ,羞為現代奴工的主宰,則賤價買小孩來做童工的案件就可能降低許多。近年國際也提倡企業社會責任,各地企業簽署了聯合國全球協定,承諾遵守10項著重在人權、勞工、環保和反貪腐的普世原則,可能會產生一點正面效果。至於貧窮環境裡的小規模販賣嬰兒、稚童行為,則屬於另類「需要」。甚至也有家庭為子嗣等種種以善心為基礎的人口交易,但出之以買賣或以慈善捐款名義「收養」,積少成多,可能會造成負面結果。總之人口販運,問題敏感,宜以多元方法,將事件減到最低為是。
馬來西亞警方在境內執行禁止販賣人口案件,既是積極態度,也是提醒區域內國家要在國際社會中站穩腳跟,非禁絕販賣人口的野蠻行為不可。理性社會,應該由大家承諾為許多無言的受害者發聲。他們的禁錮要大家關懷和採取行動,使所有受此不人道、恐怖罪行蹂躪的人,能恢復人性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