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際法層面看菲國港人慘劇

2010-09-26 13:56:10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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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在中國大陸主權下的15名香港同胞,在菲律賓被暴徒挾持,在「特警」搶救下,仍有八人死亡,三人重傷,可說是慘劇。在調查報告發表後,真相半白,才適宜作最後評估。又由於這是國際事件,牽涉中菲外交、港菲關係,加以較早前出現的評論已多,因此,這次主要從國際法層面去作出評估。
 
凡是國與國之間的事件或糾紛,都會依照國際的規例,甚至只是國際的慣例,完全符合國際的法例去處理。香港固然是中國的一部份,因此這次的慘劇,當然會攀上外交的層面,依國際的法例去處理,不過在處理的過程中,菲律賓似乎把港人當作中國底下的籍民,而非中國以內的公民,而報告只作交代,未全面調查。
 
事發以後,處理危機的級別是一個關鍵,菲律賓當局只把事件當作地方的危機,連國家的危機亦攀不上,更遑論國際的危機。因此和凶徒談判的只是馬尼拉的警官,連馬尼拉的市長亦只在幕後,當然,菲律賓的總統更只在觀看,那麼凶徒又有甚麼反應,挾持失敗,只有與爾偕亡了。換作是美國人,這絕不會發生。
 
而事發當初,大陸的處理方法亦非一級的。並沒有依照規例,由外交部召見菲律賓駐華大使,再知會菲律賓總統,當然由國家主席或總理去知會會是超一級的,到了慘劇發生後的次天,駐菲大使對傳媒的回應仍是模糊的。菲律賓政府當然心裡有數,因此總統拒絕接收香港特首的電話。猶記年前峇里島發生恐怖襲擊,澳洲人傷亡慘重,澳洲政府立即派人去處理,而印尼政府亦予以協助。
 
菲律賓政府亦看出香港不能要求國際仲裁。原因是1993年1月,大陸簽署聯合國反挾持國際公約時,為了防止外國干預中國內政,抹去了其中第十六條的第一款;就是危機發生後,中國不會要求國際仲裁,香港回歸以後,到了1999年,這種豁免便「自動轉帳」給香港了。
 
大陸方面事前應變的功夫可能做得不足,但事後跟進的工作卻做得十足,要求菲律賓當局作出全面的公正的調查,作為處理的根據,而香港方面,亦只有等待調查報告的公布。
 
報告當然可能有掩飾,甚至包庇的成份,因此真相未必大白,特別是菲警向旅遊車所開的幾十槍,假如沒有誤殺人質,可能性會很低。香港可根據死者身上子彈的力度與角度,與當時所坐的位置,再作研究。因為若有誤殺,慘劇的層面,會立即提升。不過目前單就菲律賓的失誤或失職,可加以追究。
 
第一,是菲警無論裝備,抑或訓練,都沒有達到特警的水準,譬如所需的照明燈、夜視鏡、爆破器、震眩彈全部欠奉,身材肥胖,身手不靈,在國際的目光下,變成醜劇、鬧劇,而真正的特警,卻在旁觀看。
 
第二,是所花的時間,正常是十分鐘,如今竟拖至一百多分鐘,錯過了搶救傷者的黃金時間。不要忘記,死者中只有三人是致命的頭部中彈,因此根據國際的標準,菲警是近乎誤殺。
 
在缺乏「次外交」的權利、「真自治」的權益的情況下,香港已無從申請國際的仲裁。在不「以民為本」的菲律賓,所謂撤職或降職,並非大不了的事,不過在國際的目光下,菲律賓政府應當以國際的標準,根據國際的慣例甚至規例,提升道歉的層面,提高賠償的層次,除了對死傷者外,還須包括生還者,更須包括香港政府所付出的一切開支。至於香港政府事前事後已做足一百分。
 
只不過這次慘劇,又是否一國兩制的續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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