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准修訂海關廳罰金額
2010-09-29 10:19:23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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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財政部助理部長巴立表示,內閣同意財政部修改海關廳條例草案,其中將修改規定違法者的處罰金額,原規定違法者,無論是有意或無意,罰金都是商品價格的4倍,但新法律草案將改為罰金相當於商品價格自0.5至4倍,由於舊的罰款規定太嚴勵,而且不考慮是否有意或無意問題。
新修改的法律,將使更多經營者能提出控訴,法庭在考慮罰款方面也更加靈活,對無意違法者的罰款額應減低,但對有意違法者的罰款額保持原規定水平。
巴立指出,以往經營者投訴最多的案件是海關廳評估商品價格不合理,致使必須被課罰高達商品價格4倍的罰金。修改後,將使更多經營者勇於上訴。財政部將盡力推動在本屆議會審批修改海關廳草案,然後再建議修改減低海關廳逮捕違法者的獎賞法律。
新修改的法律,將使更多經營者能提出控訴,法庭在考慮罰款方面也更加靈活,對無意違法者的罰款額應減低,但對有意違法者的罰款額保持原規定水平。
巴立指出,以往經營者投訴最多的案件是海關廳評估商品價格不合理,致使必須被課罰高達商品價格4倍的罰金。修改後,將使更多經營者勇於上訴。財政部將盡力推動在本屆議會審批修改海關廳草案,然後再建議修改減低海關廳逮捕違法者的獎賞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