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號轉網服務延期 罰金擬增
2010-10-07 10:05:24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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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國家通訊管理委員會委員素湯表示,根據規定,要求在9月1日提供攜帶號碼轉移服務商服務,但是移動服務商還沒有提供該服務,因此委員會根據規定對業者進行處罰,每天處以罰金16萬6,667銖,但個人認為罰金應該為每天500萬銖。
之前,假設每年有100萬人需要更換服務商,每個號碼每個月消費250銖,每個月總計消費2,500萬銖,市場5家服務商,每家每月需要負責500萬銖,相當於每天16萬6,667銖。
素湯說,罰金計算需要反映出實際造成的損失,從電話號碼數量計算,全國擁有9,800萬個號碼,根據法律規定,每個號碼均有權申請轉移服務商,因此每天罰金應該為500萬銖。
素湯說,之前已經向通訊管理會員會提出上述計算辦法,但是委員會認為罰金額度過高,而且業者是初犯,如果3個月後,還不開通,將提高罰金。
眾多的通訊管理委員會委員已經在9月24日書面通知5家業者繳納罰金,每天16萬銖,罰金收入將上繳財政部,對此業者沒有發表意見。
之前,假設每年有100萬人需要更換服務商,每個號碼每個月消費250銖,每個月總計消費2,500萬銖,市場5家服務商,每家每月需要負責500萬銖,相當於每天16萬6,667銖。
素湯說,罰金計算需要反映出實際造成的損失,從電話號碼數量計算,全國擁有9,800萬個號碼,根據法律規定,每個號碼均有權申請轉移服務商,因此每天罰金應該為500萬銖。
素湯說,之前已經向通訊管理會員會提出上述計算辦法,但是委員會認為罰金額度過高,而且業者是初犯,如果3個月後,還不開通,將提高罰金。
眾多的通訊管理委員會委員已經在9月24日書面通知5家業者繳納罰金,每天16萬銖,罰金收入將上繳財政部,對此業者沒有發表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