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禁券商向外資出售匯票
2010-10-28 10:23:53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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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中央銀行給證券公司發出通知,希望證券公司配合打擊炒作,根據央行外匯管理辦法,禁止金融機構向給外資出售匯票(B/E),希望金融機構遵守,現在要求證券公司也不能出售匯票給外資。此外,央行還要求各證券公司整理海外客戶賬戶資金情況,從11月1日起每天收盤呈報央行。
截止本月26日,公司債發行量1兆1,652億3,597萬銖,其中長期債券占1兆942億6,983萬銖,短期債券占709億6,614萬銖,已當中匯票占414億7,302萬銖。
央行行長助理素差達表示,之前央行只是要求商業不能為海外客戶銷售匯票,以控制國外熱錢流入,因此現在要求證券公司也不能出售匯票給外資。同時還要求證券公司在每日交易收盤後,呈報海外客戶賬戶資金情況,因為有海外客戶將資金存在證券公司,而債券公司又把錢存入商銀,導致這筆錢劃入證券公司的名下,央行沒有具體的外資數據。
中央銀行與18家業者簽署合作備忘錄,合作發展電子支付系統,18家業者中有7家泰國商銀、2家國外銀行、3家ERP系統軟體開發公司、2個政府部門及4家民間企業。
據悉,目前國內有多種電子付費或網路付費方式,發展統一的電子支付系統,能為商家及消費者提供便利,同時也可以降低管理成本。
央行副行長阿乍納表示,發展泰國電子支付系統,對業者有利,可以減少現金和支票的使用,現金和支票發行成本高,還要負擔運輸風險,因此央行有必要推動電子支付系統的發展,擬定國家標準支付項目(NPM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