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部要求緬甸恢復進口15項泰商品

2010-11-24 11:29:05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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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商業部助理部長阿隆功透露,最近國際貿易談判廳赴緬甸參加資深職官級會議,共同商討被緬甸禁止進口的15項泰商品問題。自1999年11月份以來,緬甸通知已取消禁止進口的商品共7項,包括蘋果、梨、葡萄、草莓、棗、橘子及榴槤,但泰方認為具有出口潛力的泰水果僅有榴槤而已,因此要求緬甸再考慮增加開放4種水果進口,即紅毛丹、山竹、番石榴及隆功,緬甸方面認為可以恢復進口隆功,由於緬甸國內不能生產,但其他3種水果正在研究中。
 
緬甸解釋,禁止進口上述水果的原因及規則,例如飲料類產品及泡麵,必須禁止進口的原因是保護國內的生產商,對飲料類,僅允許酒店進口以滿足觀光客的需求;味精類產品,由於對民眾的健康帶來危害,所以禁止進口;罐頭食品、巧克力、口香糖、酒品、啤酒、香煙、蛋糕及餅乾,僅允許酒店及免稅商店進口。
 
阿隆功表示,以上15項商品的進口量少,對2國的貿易總值增加不多,泰方認為應加緊促進水泥、瓦片及建築物資商品的出口,這些商品沒有被禁止進口,因緬甸正在開發國家,需求大量的建築物資,而且建築物資的出口能夠有效提高泰國出口貿易額。
 
 
关键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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