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會擬立法 招安南匪

2010-12-29 12:16:16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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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阿披實總理昨天(28日)主持民會國家安全委員會會議,主要討論立法幫助宋卡府4縣誤入歧途參與擾亂社會治安者,向警方自首之後將從輕發落,並在接受培訓之後,不再追究當事人的罪責。具體的法案條款將在提交內閣審議通過之後開始實施,旨在讓那些被迫參與騷亂活動者有機會改過自新和擺脫恐怖組織的操控。
 
民會國家委員會秘書長塔溫表示,會議就宋卡府乍納、特帕、沙巴越和拉塔威4縣取消緊急狀態法,並改為實施內安法之後的局勢進展情況,給予誤入歧途參與擾亂治安秩序者自首機會,以便免除刑事處罰等事宜進行討論。會議認為在免除非自願參與不靖活動者刑處方面,應該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並依法對違法行為的類別做出明確的規定,以作為審核的前提條件。目前國家安全委員會已經完成對具體條款的審議工作,並將在提請內閣會議審議通過之後正式實施。
 
據內安法第21條規定,參與危害國家穩定罪情況,如果存在是在非自願的情況下參與,當事人如果向警方自首的話,起所犯下的罪行將予以免除。至於具體的犯罪類型方面,國家安全單位將在研究討論,並質詢法院意見之後做出明確的規定,因為整個司法程序最終都將經過法院這個步驟。
 
塔溫表示,至於上述條款在獲得內閣審議通過之後是否可以立即生效的問題,相信在內閣審議通過之後,會下令有關單位儘快加以實施,比如要求2個月之內付諸實施等。而有關單位工作人員必須儘快尋找場所、成立審核委員會來負責對自首者的犯罪行為進行核議,以便確定自首者是否符合上述規定而給予免除刑事處罰。
 
关键词: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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