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擬動用特權費補貼LPG

2011-01-18 11:33:07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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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能源部長汪納腊表示,政府有意用特許權使用費來補貼液化石油氣(LPG)價格,但必須先修訂石化行業法律,因為目前法律規定,徵收特許權使用費必須全部送入國家財政,解決辦法有兩種,分別是出台新法或者修訂舊法規,擬定新法必須花費較長的時間,因此傾向於修法。
 
在修法完成之前,要求財政部撥出國家預算,用來補貼LPG價格,將從2012年財政年度(2011年10月1日)開始,直到修法完成後,再從特許權使用費撥出資金補貼財政部。目前每年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約400億銖。
 
汪納腊說,有關部門必須向內閣提出修法議案,之後有立法委員會負責擬定新的法規,再呈內閣審批。
 
汪納腊還說,燃油基金撥出50億銖預算補貼柴油價格,控制在30銖以下,目前還剩餘預算37億5,900萬銖。如果國際油價處在92-93美元,估計還可以補貼柴油價格1個月時間,假若國際油價繼續提高,能源部和財政部必須尋找其他措施來控制國內油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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