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污染物排放管制將更新
2011-08-23 13:22:12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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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工業工廠廳宣布,由於當前使用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法案是在2002年制定的,一些條款已經不能適應社會的發展。因此,工業工廠廳對該法案作出修改,並準備在近期提交給工業部審閱。
工業工廠廳長阿提表示,限制工廠污染物排放,對泰國的生態環境保護尤為重要。眾所周知,泰國是一個以旅遊產業為經濟支柱的國家,因此保護生態環境就是在保護旅游資源,保護國家的經濟命脈。新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法將採取新的排污負責人制度,以防止工廠向環境中偷排或超額排放污染物。
新法規對工廠污染物的排放規定更明顯。如規定工廠如果污水日均排放量超過400立方米、以及污水中生物需氧量(BOD)超過100公斤,則必須安裝污水處理設備。污染嚴重的工廠,例如煉油廠、水泥廠等必須安裝相應的廢水、廢氣淨化系統。
阿提指出,舊的法案中規定企業註冊登記的污染檢測負責人僅為1人。但目前工廠普遍安排3名人員,分別負責檢測大氣污染、水源污染和固體廢棄物污染。因此舊的法規已經不適合當前的狀況。加上其他污染標準等級的改變,因此修改污染物排放控制法勢在必行。
工業工廠廳將在今年底前向工業部提交污染物排放控制法案的修改草案,如果得到通過可在180天內將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