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迪卡酒吧大火案 7任責人被判刑3年
2011-09-21 18:39:12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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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2009年發生的曼谷珊迪卡(SANTIKA)酒吧大火案,法庭昨天(20日)宣判,判處涉案的7名主要負責人有期徒刑3年,賠償受害者經濟損失800萬銖。
兩年前曼谷億甲邁區珊迪卡(SANTIKA)酒吧發生大火,至今仍無法被人們忘卻,這場大火造成66人喪命和多人受傷,社會各界均關注該案件的進展。法院昨天開庭,宣判這一案件。
法官表示,根據兩年來的資料搜集和律師辯護,法庭認為珊迪卡酒吧業主威素等7人,對酒吧管理不嚴格,防火措施嚴重不足,而且讓僅能容納400人的酒吧,在事發當天進入1000人,甚至允許夜店客在室溫溫度高的情況下使用煙火,導致該慘劇的發生。
法庭判處該案7名被告有期徒刑3年,而且不批准緩期執行。同時被告還需支付受害者們總計800萬銖損失費。至於事發當天,酒吧內第一個點煙火的歌手素拉武,法庭予以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