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禁魚翅?明年1月生效

2011-10-09 19:15:18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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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系舊金山灣區報導】美國加州州長布朗(Jerry Brown)7日宣布,他已簽署一項禁止銷售、交易和擁有魚翅的法案,以保護數量日益減少的鯊魚。這項禁令定2012年1月1日生效。

加州加入夏威夷、華盛頓、俄勒岡州及關島,實行禁止銷售和擁有魚翅,環保和維護動物權利人士稱讚說,此舉關閉了美國西海岸港口的魚翅貿易。

州長布朗在州首府沙加緬度以「保護海洋與環境」為由,簽署AB 376法案。該法案由州眾議員方文忠(Paul Fong)和胡夫曼(Jared Huffman)提出,將禁止在加州擁有及販售魚翅,明年1月1日生效。商家現有的存貨可販賣到2013年7月1日為止。

布朗在簽署法案後發表聲明說,將魚翅從活鯊魚身上割下後再把鯊魚丟回海裡,不僅殘忍,更危害海洋生態。

他提到,研究顯示某些種類的鯊魚數量已經減少了九成,自然環境和商業捕魚都受到嚴重威脅。為了後代,他決定簽署禁魚翅法案。

州長辦公室指出,AB 376法案生效使加州成為夏威夷、華盛頓、俄勒岡和關島之後第五個禁魚翅的州。加州將和其他州一起為減少魚翅需求、保護鯊魚數量而努力。

加州眾議會今年5月23日以62票贊成8票反對,通過AB 376法案;州參議會在9月6日以25票贊成6票反對,通過法案。法案發起人認為,以烹飪魚翅為目的捕獵鯊魚,已經導致全世界鯊魚數量顯著減少。

加州華人社區對此法案產生極大爭議,亞裔議員也對此法案意見分歧。提出此法案的州眾議員方文忠在州長簽署法案後表示,布朗的決定將保護海洋生態,有助於防止鯊魚數量的銳減。

他指出,世界第二大魚翅消費地的加州,現在成為全球保護鯊魚的合作夥伴,一起禁售魚翅。

加州是亞洲之外,最大的魚翅羹市場。反對此法案的加州參議員劉雲平說,此法案只禁止售魚翅,卻允許繼續食用鯊魚的皮和肉,他7日發表聲明說:「我尊重州長的決定,現在希望支持此法案者集中於保護鯊魚,如因肉被食用而瀕危的白斑角鯊。」反對此案的華人認為,不禁捕殺鯊魚,卻對針對魚翅禁止食用,就等於是歧視華人。

美國水域已禁止獵鯊取翅,批評者估計,漁民每年為取得魚翅獵殺7300萬隻鯊魚。布朗說,研究估計一些鯊魚的數量已經減少90%以上,「為了未來世代的利益,我簽署此法案」。

這個法案受到許多名人和愛護動物機構的支持,如好萊塢女星波黛瑞克、前NBA球星姚明、美國和國際愛護動物協會等。

布朗7日也簽署了方文忠提出的另外一項法案,將允許現在庫存的魚翅可在2013年7月1日前繼續銷售,法案中也明確規定,非商業捕魚者捕到鯊魚仍可以吃魚翅,或把鯊魚製成標本。此外,把鯊魚做成標本,或把魚翅捐給研究或醫療機構,不受禁令的限制。

 

关键词: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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