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泡湯受損 交通部通融免稅

2011-11-08 18:23:13 作者:Sirius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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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交通部陸上運輸廳宣布,如果民眾的車輛因為洪水浸泡暫時不能使用,可以到陸上運輸廳申請免稅不超過2年。
 
陸上運輸廳廳長宋猜表示,車輛因洪水而泡湯受損,暫時無法使用,可以申請通融繳稅有兩種情況,第1種是申請車輛暫時停止使用且無法繳稅,停稅時間不超過2年。第2種是申請車輛永久停止使用。在申請停止使用後,車主將不用再繳納車輛使用稅。但如果在申請停止使用期間私自使用車輛被交警查獲的話,將以未繳納汽車註冊費的理由處罰。但如果車輛仍在註冊時間內則可以繼續使用。
 
民眾申請汽車停止使用時,要準備的證件包括﹕汽車登記證明手冊、身分證影本。如果是公司法人,則需要持負責人的身分證影本、車牌登記證明、申請停止使用汽車的申請以及授權書。如果在此後修復完畢,需要恢復車輛使用的,可以到路上交通廳申請車輛恢復使用,路上交通廳將依據規定收取手續費。
 
宋猜表示,民眾現在也可以通過www.dlte-serv.in.th 網站繳納車輛稅,目前路上交通廳已經授權民營汽車年檢機構代為收取。民眾也可以撥打路上交通廳電話0-2271-8712或1584熱線電話諮詢詳細資訊。
 
此外,交通部次長素樸昨天表示,在水災造成多條道路淹水關閉情況之下,為確保廣大民眾的出行,交通部準備向內閣提議將免收曼谷-春武里府等高速公路過路費政策從本月14日延長到20日。
 
素樸表示,此外,交通部經過與國家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協商之後,認為應該提請內閣批准免收挽拉-春武里府高速公路、挽披-拉瑪2路高速公路、安乍隆-藍濱塔-蘭路甲高速公路過路費,從之前批准的截止到14日為止,延長到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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