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批准減免基建基金稅負
2011-11-16 10:27:57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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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財政部長提拉猜透露,內閣會議昨(15日)通過國營企業成立基礎建設基金的稅務及手續費優惠政策,預期該政策將使政府年均流失12億銖的收入。目的是鼓勵國內增設基礎建設基金,透過公開向民眾及投資機構募集資金,用於投資開發各項基建設施,例如電力、水源、能源體系、公路、捷運、通訊系統、機場及深水港口等,藉此推動國家經濟發展及減輕官方長期財政負擔。
針對根據證券市場及票券法設成的基礎建設基金,將向法人、一般民眾及共同基金豁免與收入及資產過戶等相關的加值稅、特種商業稅、以及印花稅。同時下調部分註冊及交易手續費,過戶手續費從原來的2%降至0.01%;抵押手續費自1%減至0.01%;以及向共同基金減收租約註冊手續費,由1%降至0.01%,但不超過10萬銖。基礎建設基金的投資者將豁免紅利稅,自基金註冊成立日起計算共計10年。
稅務及手續費優惠政策,預期將使政府收入年均流失12億銖,但能降低政府的財政負擔,為利息支出約年均27億銖,所以整體看有關政策每年可減少財政負擔達15億銖。
至於基礎建設基金的成立程序,國營企業必須透過其直屬管轄部門,把相關資訊送到財政部,然後再上呈內閣會議審議。
另一方面,內閣會議還通過最新修訂的2012財政年度(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公債管理計畫,金額自原來的1兆2,870億400萬銖,提高至1兆6,509億6,500萬銖,增加達3,639億6,000萬銖,將由財政部制定貸款條件、方法及相關細節。
公債管理計畫增加的部分,分別來自用於實施2011/2012產年大米典押計畫的2,691億6,000萬銖、為穩固燃油基金而貸款的100億銖、以及用於債務重組而增加貸款的948億銖。
提拉猜指出,增加貸款額度後,將使公債對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例上升,自原來的40.5%提高至43.5%。如果經濟趨向放緩約1.9%,將使公債對GDP的比例增至44.8%,但是仍位於60%的法定範圍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