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方債剛要起步

2011-11-27 19:14:51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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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大陸地方政府愈來愈龐大的財政需求,為導正大陸地方政府的財政收支,過去不准許地方發債的形勢似乎已不切實際,因此國務院日前批准上海、浙江、廣東、深圳四個經濟發達地區,可自行發放地方債,以緩解連環爆發的地方平台融資風險。若就更宏觀的角度來看,這標誌出中國政府體制已走到地方分權的關鍵地步,也是政府體制改革的重要階段。

過去由於大陸經濟尚處發展初階,再加上原本的計畫經濟體制,因此地方的省市政府是不被允許獨立發行債券,這也可以說是地方財政單純化的階段:一切仰賴中央的分配與調度。部分稅收的中央、地方分配比率一經決定,地方也只能在其留成的範圍內,撙節開支。這當然也使大陸的財政政策相對簡化,由財政部的財政收支即可定調。

然而,隨著大陸經濟規模的擴大,許多省市的GDP早就超過世界上規模不小的國家,廣東、江蘇等地方的GDP亦已超越台灣,如果再不給地方財政分權上的設計,在實際的地方政府運作上,已無法順利運作。再加上對抗金融海嘯所投入的4兆元人民幣政府支出,有相當比例須由地方政府配合,在欠缺合理的地方債工具下,自然迫使地方政府高度依賴土地財政的融資。

這也是此波土地價格會大幅上漲的重要原因。在一連串政府打房政策的措施下,不動產價格才稍稍回落,但已明顯突出土地財政、土地價格的糾葛,是一個必須正視的問題。再加上地方經濟規模亦已擴張到一定水準,地方分權似已水到渠成。國務院的試點先選定四個財政條件良好的地方,並由中央規定年度發放地方債的額度,且以地方財政局為主體單獨發債,為地方政府籌措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

根據此項辦法,這項發債收入將列為地方政府預算,利率參照市場化的國債利率,比原來地方債利率稍低,不僅不受原來資產和平台的約束,更考驗著地方政府還款信用評等。仔細思考會了解到,地方債體系的建制完善其實是一個龐雜的工程,包括發債主體的地方政府,他們要有健全的發債觀念,知道那些事項具有自償性,符合發債的條件、可計算出發債價格與成本、並設計出合理的償債之財務規畫。還包括市場的造市者(market maker)、參與者、價格結構的形成等複雜內容。

目前的試點省市政府債券,規定由財政部代辦還本付息。這就是在地方債發行初期仍由中央政府保證的一種隱性作法,這可大大替代市場上對地方債信評機制尚未建立的權宜措施,也是中國政府在推動一連串金融市場建置的試點中所累積的經驗:先由政府的實質保證取代市場評等機制,待市場孵化完成後,人為措施再慢慢退場。

這項試點剛剛推出,市場即有看衰的意見出現,甚至開始去估算中國的中央到地方債務負擔究竟有多大的問題。其實大陸地方債的發生,根源於地方發展的需要,地方債准以發行並非發債的因而是果,不可本末倒置。同時,這不但可以把地方財政需求化暗為明,有利於地方債的市場化、有機化,便於未來更系統化、精緻化的財政管理與規畫,也是政府宏觀調控手段更細膩的前置安排。

因此,大陸地方債的准予發行並導入必要的管理規範,應是宏觀財政政策健全化的起步,挑戰固然很多,更需要祝福。
 

关键词: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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