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祭減稅措施 力推海運
2011-12-07 10:31:57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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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國務院副發言人阿努達瑪表示,內閣會議昨(6日)同意出台稅務措施促進商務海運的發展,並原則通過財政部提出的徵稅減免法,之後將送至法制委員會進行研究。
上述稅務措施的主要內容是為依照泰國法律成立的國際海運公司、或法人,豁免其出售舊船以購買新船的所得稅,規定適用於在出售舊船前1年內購買新船,並進行法定登記手續;或者自出售舊船起2年內購買新船、或造船,並進行法定登記手續。阿努達瑪指出,針對無法在出售舊船後2年內登記新船,稅務廳長有權力可延後相關時間,但前提是企業必須出示碼頭廳發出通告表示造船需時超過2年。
至於購買的新船,規定船齡必須低於出售的舊船,而且噸位必須不低於舊船。同時,申請減免稅者在出售舊船、以及購買或訂造新船後,依次必須在售後、以及登記新船後30天內,向稅務廳遞交書面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