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部促進出口商行使GSP權益
2012-01-10 13:31:15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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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商業部麾下的國際貿易廳副廳長素拉沙透露,在2011年1月1日至11月4日進出口獲得普惠關稅優惠權益(GSP)商品的業者,可在今年4月18日前向美國稅務廳申請退稅。因為美國給予泰國的普惠制關稅到期後,已於2010年12月31日續簽,並從去年11月5日起開始生效,有效期直至2013年7月31日。
國際貿易廳統計發現,進口或出口21類享有GSP商品的業者中,共有價值1,200萬美元的商品還未申請退稅,折合3億7,000萬銖。國際貿易廳希望上述業者儘快提交退稅申請,以行使應有的權利。
21類享有GSP的商品分別為,銀飾品、耳機、鐵質飾品、飾品配件、6毫米螺桿直徑、桌上陶瓷用品、塑料製品、高爾夫用品、黃金項鏈、汽車配件、衛生間瓷器、配料、陶瓷杯、新鮮蘭花、環氧樹脂、蔬菜類、假花、陶瓷模型、頭繩、甜玉米、以及醫用水楊酸矽。
素拉沙表示,針對去年前10個月泰國業者使用GSP權利的情況,共有價值31億5,371萬美元的商品行使該權利,而符合條件的出口總值為57億4,564萬美元,使用率僅約54.89%,可見業者還未完全使用該權利。國際貿易廳呼籲更多符合條件的業者行使權利,以增加出口商品的價值。





